第21章(第2頁)

“給自己留些體面,免得到時候臉上無光,簽了它,我給你一千萬。”

蘇青瓷拿過協議,扔在了趙山河面前。

果然是離婚協議書。

協議上,婚內財產全部歸於女方,作為補償,女方給男方一千萬現金,一次性支付。

就財產來說,趙山河是不虧的,這些年他的工資,滿打滿算也就一百多萬。

趙山河心中一嘆,卻搖了搖頭,岳母臉色一變:“怎麼,你不同意?你要把最後的臉面都丟掉嗎?”

“我想說的是,如果要離婚,讓蘇琉璃自己過來跟我說。”趙山河說道。

幾乎不用猜,這是岳父岳母瞞著蘇琉璃做的決定,即便他簽字也沒用,蘇琉璃不會簽字,也不會去民政局領離婚證。

岳母臉色帶著寒意,冷冷道:“我是她媽,我能代表她。”

趙山河笑了笑:“你不能。應該是說,誰都不能代表她。”

說完,他將離婚協議書揉成一團,扔進了垃圾桶。

這時岳父進來,看到現場氛圍,明白了趙山河的決定,當即說道:“行了,把那份協議拿出來。”

岳母不滿,只好取出另外兩份協議。

婚內財產協議:

在婚姻存續期間,雙方收入各自持有,不得干涉對方財產……如離婚,不得分割對方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