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鐵錘!
少年笑容依舊燦爛。
如微風拂面一般拂過人的心底。
只不過帶來的並不是春風和熙,而是寒風的凜冽。
男子望著面前的少年,嘴唇緊緊的抿在一起。
此時此刻,他又如何敢多說一個不字。
眼前的少年郎,身旁能有藍采薇這樣的美人相伴,而且其亡父死在藍玉懷中,必然是永昌侯的摯友。
自已這樣的升斗小民,又如何敢招惹這樣的大人物。
況且身邊這些百姓,已然已經被少年蠱惑。
怕是自已多說一個字,就會紛紛跳出來弄死自已。
男子的嘴角似乎咬破了,緩緩的滲出鮮血。
他抬起頭,冷然道:“你說的不錯,我的仇恨,確實不應該衝著這個可憐的孩子來,我願意放過這個女孩,但是我依舊恨那些元人!”
這世界根本就不存在感同身受這種事情。
不過方靜之卻理解眼前的男子。
滅門之禍,這樣的仇恨就自已這逼逼兩句就能放下,那自已估計能站在釋迦摩尼的腦袋上撒尿了。
而且大明百姓對元人的仇恨,幾乎是刻到了骨子裡。
要怪也只能怪那些元朝勳貴在中原作孽太多了。
方靜之雖然並不仇恨元人,但不代表他是個和平主義者。
恰好相反,方靜之覺得,自已也是有點元首基因的。
封狼居胥這事,他還打算摻和一手呢!
畢竟,沒有那個男人能拒絕冠軍侯這個稱呼。
方靜之衝著男人點了點頭,輕聲問道:“叫什麼名字,娶妻生子了嘛?”
男子一愣,微微皺了皺眉頭,但還是低聲說道:“王大牛,已經有兩個兒子了!”
方靜之看著男子,大概二十幾歲的模樣,放在後世,還是大好的年紀呢,沒想到在大明已經是兩個孩子的爹了。
不過這年代大家結婚都早,十三四歲就結婚生子的也大有人在,倒也沒什麼奇怪的。
方靜之道:“想報仇?”
男子點點頭,正色道:“如何不想,做夢都想。”
方靜之道:“帶上你的家人去鐘山縣藍家莊子吧,到時候去找一個姓王的管家,就說方少爺安排的。”
“到時候讓他安排好你的妻兒,若是真的想報仇,就去鐘山千戶所當士卒吧!”
男子有點懵逼。
鐘山千戶所,這千戶所是幹什麼的。
看著男子還在發傻,李景隆倒時有些急了,輕輕的一腳就踹在男子的屁股上。
“你小子算是逮著了,還愣著幹什麼,趕緊謝謝我這兄弟啊!”
“也不怕告訴你,我這兄弟便是藍家莊子的莊主,如今莊子上的莊戶那可是吃肉都挑著吃,挑肥揀瘦的,你的妻兒送到莊子上那是享福。”
“至於鐘山千戶所,那千戶官便是我這兄弟,如今好多神策衛的士卒想要調到鐘山千戶所,結果通通被永昌侯趕走了,知道為什麼嗎!”
男子有些懵逼的搖搖頭:“不知道!”
李景隆道:“因為鐘山千戶所練得最狠,吃的最好,便是鐘山千戶所的狗,都必要比神策衛的更肥更壯,咬人也更疼。”
“就這樣的好地方,升官發財那還不是肯定的事情,藍帥可是親口說過,鐘山千戶所的兵,遠勝神策衛。”
“你小子若是能在千戶所待下去,說不得能某個世襲的小旗官也說不定。”
“總之,我兄弟願意讓你去,你小子算是祖墳冒青煙了!”
男子依舊有些不敢相信,別說男子了,旁邊的百姓也是一臉的不可置信。
鐘山千戶所有這麼厲害,神策衛這樣的精兵都不如,這不是在吹牛吧,怎麼自已沒聽說過?
還有藍家莊子有這麼富裕,莊戶們吃肉還挑肥揀瘦,這肯定是在吹牛逼,天底下哪有這樣的好地方啊!
這倆年輕人,真是嘴上沒毛,辦事不牢。
推薦這年輕人玩呢!
男子看著方靜之,磕磕絆絆的問道:“這,這位少爺,您說真的,小人的妻兒真的可以吃上肉,小人也能做世襲的小旗官?”
方靜之聳聳肩,看著男人說道:“不知道,但是你妻兒去了藍家莊子,只要願意好好工作,吃上肉,孩子能讀書一點問題沒有,至於你能不能做小旗官,那就要看你敢不敢拼命了,鐘山千戶所要的是狼不是狗!”
男子頓時就來了精神,撲通一聲就跪了下來。激動地說道:“少爺,俺是狼,俺肯定是狼,俺不吃屎的,俺這就帶著妻兒去鐘山縣,俺去從軍去。”
方靜之笑著拉起漢子,伸手拍了拍他的肩膀,笑著說道:“去吧,好好練,有朝一日,必然有你親手血刃仇人的時候。”
“多謝少爺,多謝少爺……”
男子連連致謝,一步三回頭的走了。
有藍家小姐在,這位少爺定然不會欺騙自已才是。
方靜之回過頭,就卻發現藍采薇李葵兒正愣愣的看著自已。
那眼神,就很古怪!
小采薇也就罷了,畢竟是自已內定的媳婦。
葵兒好兄弟,你這個,只能說,自已動手解決吧!
方靜之道:“你倆這麼看著我幹什麼!”
藍采薇揪了揪方靜之衣角,衝著他比劃出一個可愛的大拇指,激動地說道:“壞傢伙,你剛剛,看起來帥呆了!”
“就是,方哥,英雄啊,可比李景隆爺們多了!”李葵兒同樣興奮的說道。
方靜之滿臉帶笑,伸手作勢往下壓:“低調,低調,本少爺,自然是比九江夠爺們的。”
李景隆張了張嘴,看看人家三人,再看看自已。
果真,只有自已受傷的世界達成了。
此刻,最緊張的恐怕就是那名拿著錘子,準備表演胸口碎大石的男子了。
望著衣著華麗,貴氣逼人的方靜之四人,男子的眼中明顯閃過一絲慌亂。
“這位公子,小人……”
方靜之揮揮手,道:“那個什麼,別表演了!”
伸手指了指被青石板壓著的小女孩,方靜之衝著李景隆一伸手。
李景隆癟癟嘴,就知道。
但還是從懷裡掏出一沓寶鈔,地到方靜之的手上。
方靜之揮了揮手裡的寶鈔,看著可憐的女孩說道:“這女孩我買了!”
元人男子明顯有些為難:“這,這位少爺,這女娃子是小人的閨女,跟著小人走南闖北習慣了,不懂得伺候人的!”
方靜之齜牙:“誰要她伺候人了,我買了回家當閨女養著不成!”
元人男子:“可,可小人就這一個閨女,全家……”
話音未落,就見一隻腳已經踹到了他的肚子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