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章 寄人籬下
好心的鄰居張大娘偷偷地將我叫到一邊,塞給我二十元錢,小聲說:
“向陽,我知道王老五是你失手殺死的,你母親怕影響到你的前程,才主動為你頂罪,你千萬別把這件事對任何人講,你將來的路還長,不管走到哪裡,一定要好好做人,別辜負了她對你的一片期望,她對你的養育之恩……”
我含著熱淚,回答說:“大娘,請你放心,我一定不會辜負你們對我的期望,將來一定要報答母親的恩情。”
母親被帶去了縣公 安局,關進了看守所,警察對她進行審訊時,她一口咬定是自己殺死了王老五,也不解釋那把匕首的來源。
鑑於該案件很簡單,也比較特殊,法院經過認真審理,最後以故意殺人罪,判處了母親十年有期徒刑。
在接到母親的判決書時,我傷心地哭了,我跑到後山上,跪倒在父親的墳前,向父親默默祈禱和懺悔。
由於母親還沒有和張華強結婚,母親怕自己這樣一個殺人犯會耽誤張華強一生的幸福,在監獄裡執意要取消她和張華強的婚約。
因此,張華強不能成為我這樣一個未成年人的監護人,姨媽則當仁不讓,要求我隨他們一起去南華市,替母親照顧和撫養我。
姨父雖然有些不情願,但看在我一個人孤苦伶仃,十分可憐的份上,勉強同意了姨媽的建議。
我就要離鄉背井,過上寄人籬下的生活了。
我雖然不知道自己未來的生活將成什麼樣子,但我一天也不想呆在這個窮鄉避壤,給我留下了那麼多痛苦和憂傷的鬼地方了。
另一個原因,我是怕王老五陰魂不散,整天在我們家遊蕩,或者,在夜深人靜的時候,他會變成厲鬼跑來向我索命。
在我離開生活了十多年的小山村,離開這片熱土,離開鄉親們的時候,張大娘牽著我的手,戀戀不捨地說:
“向陽,在以後要聽你姨媽的話,不管你將來去了哪裡,你都要記住,這裡永遠是你的家,要記得常回家看看,這裡才是你的根,一定要落葉歸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