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凰凰 作品

第266章:這沈國華是個吃人不吐骨頭的玩意兒

 但是葉敏傑顯然現在剛到京都,第一次看見這麼多錢,唾手可得。

 甭管正道邪道,他削尖了腦袋都想往裡面鑽。

 結果一步錯,步步錯。

 今天被人挑唆過來的幾個大媽就是下場和後果。

 而且,這還只是小事。

 萬一再遇見更大的事兒……

 那可就真的麻煩了。

 葉敏傑沒說話,他低著頭,看著自己洗得發白的布鞋,他清楚的知道,這雙鞋,已經是自己最好,最能夠拿的出手的一雙了。

 可是,即便如此,也就只有自己知道,這布鞋裡面穿的襪子,是破了好幾個口,他娘一針一線,親手縫上去的。

 沈琰這會兒已經轉身走了。

 葉敏傑眼眶滾燙,抬起手,抹掉了眼淚,而後開口自言自語道:“我要等到什麼時候呢?到底什麼時候,我才能真正掙到大錢啊……”

 ……

 西單。

 歌舞廳。

 八十年代初期,歌舞廳開始風靡全國各地。

 雖然歌舞廳在老一輩的眼裡是上不了檯面的靡靡之地,但是在新一輩的眼裡,那就是時髦的代名詞。

 喇叭褲,蛤蟆鏡,皮夾克,再梳一個當下最時髦的甩髮,在五顏六色的燈光裡扭一扭,唱一唱,跳個迪斯科。

 渾身上下都舒暢。

 蘇學文知道朱啟文死的消息時,還是沈國華告訴他的。

 公安那邊以自殺草草結案,這年頭,哪個地方不死人?

 懸案多了去了,壓根查不出來,更何況自殺案件?

 蘇學文那會兒正在跳舞。

 國外新來的黑膠片,留音機一放,動感的音樂讓舞池裡一群追尋新潮的年輕男女瘋狂極了。

 “朱啟文死之前,最後見的人是沈琰,你說他會不會把你供出來?”

 沈國華一身黑色的西裝,打扮得精緻清俊,戴著眼鏡,手腕上還有鋼表,腳上是進口的牛皮鞋。

 整個人看起來哪裡有村裡人的土氣?

 他如今精緻又時髦,倒像是個留學歸來的海歸。

 蘇學文斜睨了一眼沈國華,道:“你不用挑唆我,我知道你想對付他。”

 他說著,略略打量著看著沈國華,有些疑惑:“我是真不明白,你這會兒唸了大學,出來就是鐵飯碗,又在西單開了兩家店鋪,口袋裡錢也不少吧?怎麼總盯著你那個堂弟?”

 “難不成就因為看不慣?”

 “沈國華,你不至於吧?”

 實際上,當初朱啟文做的那些事,沈國華在其中推波助瀾了不少。

 就比如,那會兒蘇學文剛找上朱啟文,讓他吞錢藏信,朱啟文一開始是有些猶豫的。

 還是沈國華找到了鄧翠紅,讓她勾引朱啟文,天天吹枕邊風,後者這才答應了。

 不過其中沈國華一直沒出面。

 基本上都通過了鄧翠紅的手。

 即便是後來兩人一起來京都念大學,沈國華也都基本上以朱啟文朋友的身份出現。

 三人見面的時候,蘇學文一開始沒懷疑,後來聊天多了,蘇學文才逐漸回過味兒來。

 這沈國華,不對勁兒。

 此次聊天,話裡話外都在透露沈琰找到了線索,讓朱啟文緊張又害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