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凰凰 作品

第171章:非得揍死他不可!(第2頁)

 陳美雲道:“託你的福,這段時間我掙了點錢,準備換個店面,去對面,換個大點兒的鋪子!多招幾個人!”

 沈琰聞言一笑。

 “這是好事兒啊!”

 沈琰道:“那我就先祝美雲姐小吃店生意大火了啊!”

 陳美雲笑得越發燦爛。

 “這鹹肉還是大舅給我拿來的嗎?”

 陳美雲欣喜道:“大舅可真有心,家裡鹹肉好吃,我就好這一口!也不知道他咋知道的!”

 沈琰心裡嘆了口氣。

 遞了過去。

 “嗯,還是野豬肉曬的鹹肉,味道很好。”

 “是嗎?”

 陳美雲露出驚喜神情,旋即神色略略有些複雜。

 “我這輩子,沒幾個人對我好過。”

 她神色有些落寞。

 卻又飛快消失不見,“我剛好要擴店,過幾天,我去大舅家一趟,領我那表妹出來做生意,也算是報答他!”

 沈琰一愣。

 他嘴唇動了動,卻到底是半個字都沒多說。

 這種事。

 他總不好干預過多。

 只能說每個人都有命數。

 和陳美雲告別。

 沈琰又帶著蘇幼雪去了郵政局一趟。

 這時候從別處寄過來的信件,都是要經過縣城郵局,再分發到各個村子裡的。

 沈琰讓蘇幼雪帶了能夠證明自己身份的證件。

 去改了收信地址。

 改成了成材文具店。

 這樣一來。

 要是有信件從滬市寄過來,就不用送到落雲村去。

 事情完畢。

 兩人直奔雲城。

 下午。

 兩點。

 抵達青青製衣廠。

 遠遠就瞧見沈軍逮著個人,黑著臉,那氣勢洶洶的模樣,估計要不是旁邊嫂子吳娟拉著,他就要動手揍人了!

 沈琰嚇了一跳。

 趕緊快步走了過去。

 “大哥?!”

 沈琰喊了一聲。

 沈軍扭頭看他。

 “怎麼了?”

 沈琰問道。

 他快步走到了沈軍身邊。

 一眼就瞧見了那被他拎著像是拎小雞崽子的小年輕。

 小年輕耷拉著腦袋,嚇得臉色發白。

 沈軍狠狠瞪了他一眼。

 “這狗雜種,在這裡蹲了一天了,偷摸摸想摸進倉庫!被我逮個正著!”

 他發了狠,呸了一聲,“我今兒個,非得揍死他不可!偷東西偷到咱們倉庫裡來了!膽子肥了!”

 沈軍性子直接莽撞。

 以前落雲村。

 抓著小偷就是往死裡揍。

 天高皇帝遠。

 誰管得著?

 而現在。

 這小子被自己逮著了,他非得下死手!

 沈琰眼皮子一跳。

 趕緊快步走了過來。

 “哥,犯不著!”

 他壓低聲音,對著沈軍道,“這裡在雲城,不合適。”

 沈軍臉色難看,沒多說。

 一旁的吳娟已經著急得額頭上冒汗。

 “你哥這脾氣,怎麼說都不聽!你可得好好勸勸他!”

 沈軍沒吭聲。

 沈琰繼續道:“哥,這樣,咱們直接拎著他去報警,成不?”

 沈軍這才神色鬆動了。

 找了人。

 將嚇得半死的小年輕送去了公安局。

 在局子裡,公安臉一黑,警棍一敲,小年輕就啥都說了。

 原來是三廠那邊過來的。

 說是想讓自己偷一條褲子回去。

 好傢伙。

 這條大魚顯然驚得在場幾人都沒吭聲。

 沈琰心裡有數。

 他拉著沈軍,從派出所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