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凰凰 作品

第二十二章:願意花錢買(第3頁)

 沈琰這話是真的。

 他手上真沒多少錢了。

 之前雜七雜八的花銷,又買了五斤豬肉,再加上給哥哥嫂嫂留的十元錢。

 他現在。

 手頭上只有三塊六了。

 這筆錢,是他下一筆生意的啟動資金。

 不過,買秧苗也沒那麼快,他還來得及掙錢。

 “我家有三畝地,我先付一塊錢定金,等到全部收完了,我再來付餘下的錢,你看成嗎?”

 見沈正生還有些猶豫。

 沈琰頓時一臉悲痛。

 “叔,作為村裡的一份子,我怎麼也不能拖了咱們村的後腿啊!

 我這好不容易提高了思想覺悟,難道就要在第一步倒下了?”

 一頂頂帽子壓了下來。

 沈正生手上旱菸一敲。

 “行!這事兒,叔來幫你!秧苗家家戶戶都有,我去說說,他們應該願意賣!”

 沈琰咧嘴一笑:“那謝謝叔。”

 從村長家出來,沈琰直接去了後山。

 他心裡很清楚,少量的蘑菇在縣城街道上賣還行,量大的話,他一個人可做不了。

 必須需要人一起幫忙。

 沈琰過來的時候,遠遠就看到三個半大小子正在半山腰準備爬樹捉天牛。

 這會兒大人們都忙著插秧,孩子到處撒野了玩兒。

 這年頭,多數孩子都是不上學的。

 尤其農忙的時候,學校會放假,讓孩子們回來幫忙做農活。

 看到沈琰後,一隻穿短褲和背心的小子跑了過來。

 “琰哥,你怎麼過來了?”

 看著眼前這些熟悉的小夥伴,沈琰心裡五味雜陳。

 東子,狗娃,大強,前世他們都碌碌無為一輩子,混得好的也就在縣城開了個間理髮店。

 可即便如此,他們對自己卻很講義氣。

 在沈琰被趕出村子前幾年,是他們找到他,處處幫忙。

 儘管沈琰發達後,也曾幫助過他們,但比起那份難得可貴的兄弟情義,沈琰覺得自己那些物質幫助實在不算什麼。

 這一世,他不僅要父母,妻子女兒過上好日子,也想帶這些兄弟們一起飛黃騰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