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簽訂契約 有幾個捕快識字?
隨後沈箏又與許主簿討論起糧票如何製作。
他們一致認為需按照縣衙戶籍上的人口進行分配,由需要的縣民持戶籍來縣衙辦理糧票,糧票上應寫有持票人的戶籍信息,再加蓋縣衙的印章,縣民們再持票購糧。
縣民們每過七天可來辦理一次糧票,若是一戶只有一人,那便是七天一斤半的購買資格,若有兩人,便是七天三斤,以此類推。
七天一斤半的糧,實際上是吃不飽的,但是沈箏與許主簿估算了一下,就算如此,對縣衙來說也是一筆極大的開銷了。
吃不飽便吃不飽吧,大家最後幾個月的苦日子了。
兩人商量好後,沈箏讓許主簿重新謄抄兩份契約,待許主簿剛抄完,她便帶著兩份契約與縣衙的印章風風火火地走了。
待沈箏剛到胡氏糧鋪,夥計就迎了上來:“縣令大人裡面請,掌櫃的說以後您找他直接進去便是了。”
在茶室的胡利開聽到了夥計的話便知是沈箏來了,他連忙走了出來。
“沈大人,快請。”
兩人坐定後沈箏便把手中的契約拿給了胡利開:“還請胡掌櫃過目。”
胡利開急不可耐地將契約接了過來,他一條條的將契約內容看過去,都與他和沈箏商量的一樣,頓時他感覺懸著的心慢慢地放了下去。
還是白紙黑字地契約才能安他的心啊。
“胡掌櫃可對這契約有異議?若有異,您儘管講出來,咱們再修便是。”
沈箏看胡利開的神色,便知他對契約內容頗為滿意,但客套話還是要說一下的。
胡利開看著契約上的“畝產八百斤的稻種第一年出售事宜由胡氏糧鋪全權負責,獲二成利。”時,還有什麼不滿意的啊!
對他來說只是先平價借與縣衙幾個月的糧食,而後的一年內便是數不盡的利潤,簡直是一本萬利的生意啊!
但其實對沈箏來說這筆生意也不虧,她本來便要尋找合適的糧商幫她售賣糧種,如今交給了胡利開,以後她等著收錢便是。
這是一場雙贏的局面。
二人相視一笑,各自在簽名處簽上了大名,沈箏又掏出縣衙的印章印在了契約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