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他 作品

第144章

    第二個。

    李暮近在西班牙的塔韋納斯找到丁珂,當時她正穿著泳衣,跟幾個典型的西班牙帥哥端著酒杯跳舞,李暮近沒有廢話,獵\\槍上膛,穿了這間海灘酒吧。那些五官深邃、眼睛迷人但只到他肩膀高的男人,被嚇得滿世界竄。

    他把丁珂抓到他北歐的深林豪宅,強制愛了許多年。丁珂接受了,倒不是被迫的,主要是強制愛還挺有意思。

    互相強,精神和肉\\體都感到愉快。

    對這個世界已經沒有其他的慾望,那就互相折磨到死嘛。

    當一個瘋子比當正常人快樂多了。

    李暮近身上一直有一個疑點沒有解開,就是他在國外上學,到底有沒有跟當地黑手組織遊街搶劫、持槍傷人,雖然後來傳說他是被脅迫,但到底是不是被脅迫根本沒證據。

    丁珂在床上問他,“你不準騙我,到底有沒有跟當地的黑手組織遊街搶劫、持槍傷人?”她對結果不在意,她是好奇,李暮近小時候到底是好東西還是壞東西。

    李暮近的唇從她眼角落入她唇角,第無數遍細品她每一寸肌膚的香甜可口,怎麼有女人像血之於吸血鬼那樣讓他痴迷。

    丁珂扭頭看他,剛洗完澡,臉上還有水珠,帥得不像人,突然握住他的胳膊,跨坐到他腿上,勾著他的脖子,舔掉他臉上的水珠,隨後含吻了一下他的上唇,“快告訴我。”壞得邪門。

    李暮近覺得這玩意兒不戴那副純白麵具就是天生媚骨頭,根本不用複雜的手段,他已經難以招架。

    丁珂挺下胸,以進攻作防守,“不說不給。”

    李暮近又不怕她,翻身摁到床上,托住她腿根大力一抬。

    丁珂三根手指捂住,捂也捂不全,看得李暮近上火,“手拿開。”

    “不拿怎麼樣。”丁珂歪頭挑釁。

    “你不想要?”

    他說的好像決定權在她,她不要,他就能不要,扯淡呢。這人在她面前就沒禁慾那個說法,不給就硬上。她拆穿他:“在你問出這個問題時,就是你想要。想要還不認,把鍋甩給我。好髒的心。”

    李暮近也不反駁,只拿他那根東西頭部蹭著丁珂的手指,“再想想,想不想要?”

    他一句,她就酥了。

    他太懂拿捏她了,她毫無意外地沁出薄汗,咬牙挪開手。

    他手背、小臂的青筋像毒,她像一朵雲般晃盪;她喜歡他的腹肌,他愛不釋手她的美頸;他有力量,她腰太軟;她像蒸過的水蜜桃,他的五指就是手控天花板;她脆亮悅耳,他一聲不吭;她忽而顫抖,他像發瘋的狗;她壞心眼叫他哥哥,他在她的花房摘下一朵海棠……

    她覺得他甜。

    他覺得她一切都甜。

    李暮近年輕,什麼都好,丁珂比他小一點,更好,兩朵花在最好的年紀根本停不下來。

    她休學一年,現在才過去仨月,原定計劃是到處走走,學習文化,他非要囚養。她一邊覺得少爺太變態了,一邊接受,實在是他給的太多了,無論錢,還是性的極致體驗。

    就這樣,她被他養在這裡,說好他一月來一次,但這一月,他已經來了五次,一次待五天,幾乎長在她身體,讓他離開一會兒,跟要他的命一樣。

    很久後,他提口氣,來到山巔,她的驚呼也衝破窗,驚了鳥。

    她握著他的手臂,閉眼喘息,他做她支撐,讓她靠得更舒服一些。

    “有沒有,你到底。”丁珂還沒忘。

    “沒有。”

    丁珂就信了,“那你在外能呼風喚雨就是金錢的作用咯?我還是第一次看到火拼。”

    “不重要。”他知道丁珂在確認他的實力,確認就意味著她想跑。

    丁珂睜開眼:“還不重要,我……”

    她剛要說話,李暮近已經吻了下來,堵住她的嘴,柔軟唇瓣相貼,丁珂的問題又被搪塞過去了。

    丁珂就是喂不熟的獵豹,碧藍的眸子一眼可以看到底,卻探不透。

    他當年確實沒跟黑手組織遊街搶劫、持槍傷人,那是因為他是黑手組織的核心人物。

    可以混到高層,遊什麼街。

    他可以坦白,讓她認識到她逃不出他的視線,又不想她是因為畏懼他的背景,就一直逃避話題。

    也許有一天,她愛他足夠深,終於不再想逃這件事,也許有一天,她又給他個驚喜,重逢的戲也是她一張虛偽的面具。

    李暮近放開她,她盯著他的眼,舔了舔唇角,說:“阿暮真是甜。”

    李暮近一直看著她,他希望他能對她這番不知是真還是假的情誼生出一絲厭惡,可是許久之後,他只是撫摸她的臉,話說得寵:“分明是你。”

    他失敗了,承認了,她是刺進他心臟的獸牙,經歷漫長的歲月後,長成圖騰,他不可能厭惡她,除非把心挖掉。

    丁珂躺進他盤起的腿間,摟他的腰,舒服一靠。她不會跑了,但她不準備告訴他。猜吧,男人應該有點危機感。

    【請收藏本站】提供的《壞血》35、結局二

    第二個。

    李暮近在西班牙的塔韋納斯找到丁珂,當時她正穿著泳衣,跟幾個典型的西班牙帥哥端著酒杯跳舞,李暮近沒有廢話,獵\\槍上膛,穿了這間海灘酒吧。那些五官深邃、眼睛迷人但只到他肩膀高的男人,被嚇得滿世界竄。

    他把丁珂抓到他北歐的深林豪宅,強制愛了許多年。丁珂接受了,倒不是被迫的,主要是強制愛還挺有意思。

    互相強,精神和肉\\體都感到愉快。

    對這個世界已經沒有其他的慾望,那就互相折磨到死嘛。

    當一個瘋子比當正常人快樂多了。

    李暮近身上一直有一個疑點沒有解開,就是他在國外上學,到底有沒有跟當地黑手組織遊街搶劫、持槍傷人,雖然後來傳說他是被脅迫,但到底是不是被脅迫根本沒證據。

    丁珂在床上問他,“你不準騙我,到底有沒有跟當地的黑手組織遊街搶劫、持槍傷人?”她對結果不在意,她是好奇,李暮近小時候到底是好東西還是壞東西。

    李暮近的唇從她眼角落入她唇角,第無數遍細品她每一寸肌膚的香甜可口,怎麼有女人像血之於吸血鬼那樣讓他痴迷。

    丁珂扭頭看他,剛洗完澡,臉上還有水珠,帥得不像人,突然握住他的胳膊,跨坐到他腿上,勾著他的脖子,舔掉他臉上的水珠,隨後含吻了一下他的上唇,“快告訴我。”壞得邪門。

    李暮近覺得這玩意兒不戴那副純白麵具就是天生媚骨頭,根本不用複雜的手段,他已經難以招架。

    丁珂挺下胸,以進攻作防守,“不說不給。”

    李暮近又不怕她,翻身摁到床上,托住她腿根大力一抬。

    丁珂三根手指捂住,捂也捂不全,看得李暮近上火,“手拿開。”

    “不拿怎麼樣。”丁珂歪頭挑釁。

    “你不想要?”

    他說的好像決定權在她,她不要,他就能不要,扯淡呢。這人在她面前就沒禁慾那個說法,不給就硬上。她拆穿他:“在你問出這個問題時,就是你想要。想要還不認,把鍋甩給我。好髒的心。”

    李暮近也不反駁,只拿他那根東西頭部蹭著丁珂的手指,“再想想,想不想要?”

    他一句,她就酥了。

    他太懂拿捏她了,她毫無意外地沁出薄汗,咬牙挪開手。

    他手背、小臂的青筋像毒,她像一朵雲般晃盪;她喜歡他的腹肌,他愛不釋手她的美頸;他有力量,她腰太軟;她像蒸過的水蜜桃,他的五指就是手控天花板;她脆亮悅耳,他一聲不吭;她忽而顫抖,他像發瘋的狗;她壞心眼叫他哥哥,他在她的花房摘下一朵海棠……

    她覺得他甜。

    他覺得她一切都甜。

    李暮近年輕,什麼都好,丁珂比他小一點,更好,兩朵花在最好的年紀根本停不下來。

    她休學一年,現在才過去仨月,原定計劃是到處走走,學習文化,他非要囚養。她一邊覺得少爺太變態了,一邊接受,實在是他給的太多了,無論錢,還是性的極致體驗。

    就這樣,她被他養在這裡,說好他一月來一次,但這一月,他已經來了五次,一次待五天,幾乎長在她身體,讓他離開一會兒,跟要他的命一樣。

    很久後,他提口氣,來到山巔,她的驚呼也衝破窗,驚了鳥。

    她握著他的手臂,閉眼喘息,他做她支撐,讓她靠得更舒服一些。

    “有沒有,你到底。”丁珂還沒忘。

    “沒有。”

    丁珂就信了,“那你在外能呼風喚雨就是金錢的作用咯?我還是第一次看到火拼。”

    “不重要。”他知道丁珂在確認他的實力,確認就意味著她想跑。

    丁珂睜開眼:“還不重要,我……”

    她剛要說話,李暮近已經吻了下來,堵住她的嘴,柔軟唇瓣相貼,丁珂的問題又被搪塞過去了。

    丁珂就是喂不熟的獵豹,碧藍的眸子一眼可以看到底,卻探不透。

    他當年確實沒跟黑手組織遊街搶劫、持槍傷人,那是因為他是黑手組織的核心人物。

    可以混到高層,遊什麼街。

    他可以坦白,讓她認識到她逃不出他的視線,又不想她是因為畏懼他的背景,就一直逃避話題。

    也許有一天,她愛他足夠深,終於不再想逃這件事,也許有一天,她又給他個驚喜,重逢的戲也是她一張虛偽的面具。

    李暮近放開她,她盯著他的眼,舔了舔唇角,說:“阿暮真是甜。”

    李暮近一直看著她,他希望他能對她這番不知是真還是假的情誼生出一絲厭惡,可是許久之後,他只是撫摸她的臉,話說得寵:“分明是你。”

    他失敗了,承認了,她是刺進他心臟的獸牙,經歷漫長的歲月後,長成圖騰,他不可能厭惡她,除非把心挖掉。

    丁珂躺進他盤起的腿間,摟他的腰,舒服一靠。她不會跑了,但她不準備告訴他。猜吧,男人應該有點危機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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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個。

    李暮近在西班牙的塔韋納斯找到丁珂,當時她正穿著泳衣,跟幾個典型的西班牙帥哥端著酒杯跳舞,李暮近沒有廢話,獵\\槍上膛,穿了這間海灘酒吧。那些五官深邃、眼睛迷人但只到他肩膀高的男人,被嚇得滿世界竄。

    他把丁珂抓到他北歐的深林豪宅,強制愛了許多年。丁珂接受了,倒不是被迫的,主要是強制愛還挺有意思。

    互相強,精神和肉\\體都感到愉快。

    對這個世界已經沒有其他的慾望,那就互相折磨到死嘛。

    當一個瘋子比當正常人快樂多了。

    李暮近身上一直有一個疑點沒有解開,就是他在國外上學,到底有沒有跟當地黑手組織遊街搶劫、持槍傷人,雖然後來傳說他是被脅迫,但到底是不是被脅迫根本沒證據。

    丁珂在床上問他,“你不準騙我,到底有沒有跟當地的黑手組織遊街搶劫、持槍傷人?”她對結果不在意,她是好奇,李暮近小時候到底是好東西還是壞東西。

    李暮近的唇從她眼角落入她唇角,第無數遍細品她每一寸肌膚的香甜可口,怎麼有女人像血之於吸血鬼那樣讓他痴迷。

    丁珂扭頭看他,剛洗完澡,臉上還有水珠,帥得不像人,突然握住他的胳膊,跨坐到他腿上,勾著他的脖子,舔掉他臉上的水珠,隨後含吻了一下他的上唇,“快告訴我。”壞得邪門。

    李暮近覺得這玩意兒不戴那副純白麵具就是天生媚骨頭,根本不用複雜的手段,他已經難以招架。

    丁珂挺下胸,以進攻作防守,“不說不給。”

    李暮近又不怕她,翻身摁到床上,托住她腿根大力一抬。

    丁珂三根手指捂住,捂也捂不全,看得李暮近上火,“手拿開。”

    “不拿怎麼樣。”丁珂歪頭挑釁。

    “你不想要?”

    他說的好像決定權在她,她不要,他就能不要,扯淡呢。這人在她面前就沒禁慾那個說法,不給就硬上。她拆穿他:“在你問出這個問題時,就是你想要。想要還不認,把鍋甩給我。好髒的心。”

    李暮近也不反駁,只拿他那根東西頭部蹭著丁珂的手指,“再想想,想不想要?”

    他一句,她就酥了。

    他太懂拿捏她了,她毫無意外地沁出薄汗,咬牙挪開手。

    他手背、小臂的青筋像毒,她像一朵雲般晃盪;她喜歡他的腹肌,他愛不釋手她的美頸;他有力量,她腰太軟;她像蒸過的水蜜桃,他的五指就是手控天花板;她脆亮悅耳,他一聲不吭;她忽而顫抖,他像發瘋的狗;她壞心眼叫他哥哥,他在她的花房摘下一朵海棠……

    她覺得他甜。

    他覺得她一切都甜。

    李暮近年輕,什麼都好,丁珂比他小一點,更好,兩朵花在最好的年紀根本停不下來。

    她休學一年,現在才過去仨月,原定計劃是到處走走,學習文化,他非要囚養。她一邊覺得少爺太變態了,一邊接受,實在是他給的太多了,無論錢,還是性的極致體驗。

    就這樣,她被他養在這裡,說好他一月來一次,但這一月,他已經來了五次,一次待五天,幾乎長在她身體,讓他離開一會兒,跟要他的命一樣。

    很久後,他提口氣,來到山巔,她的驚呼也衝破窗,驚了鳥。

    她握著他的手臂,閉眼喘息,他做她支撐,讓她靠得更舒服一些。

    “有沒有,你到底。”丁珂還沒忘。

    “沒有。”

    丁珂就信了,“那你在外能呼風喚雨就是金錢的作用咯?我還是第一次看到火拼。”

    “不重要。”他知道丁珂在確認他的實力,確認就意味著她想跑。

    丁珂睜開眼:“還不重要,我……”

    她剛要說話,李暮近已經吻了下來,堵住她的嘴,柔軟唇瓣相貼,丁珂的問題又被搪塞過去了。

    丁珂就是喂不熟的獵豹,碧藍的眸子一眼可以看到底,卻探不透。

    他當年確實沒跟黑手組織遊街搶劫、持槍傷人,那是因為他是黑手組織的核心人物。

    可以混到高層,遊什麼街。

    他可以坦白,讓她認識到她逃不出他的視線,又不想她是因為畏懼他的背景,就一直逃避話題。

    也許有一天,她愛他足夠深,終於不再想逃這件事,也許有一天,她又給他個驚喜,重逢的戲也是她一張虛偽的面具。

    李暮近放開她,她盯著他的眼,舔了舔唇角,說:“阿暮真是甜。”

    李暮近一直看著她,他希望他能對她這番不知是真還是假的情誼生出一絲厭惡,可是許久之後,他只是撫摸她的臉,話說得寵:“分明是你。”

    他失敗了,承認了,她是刺進他心臟的獸牙,經歷漫長的歲月後,長成圖騰,他不可能厭惡她,除非把心挖掉。

    丁珂躺進他盤起的腿間,摟他的腰,舒服一靠。她不會跑了,但她不準備告訴他。猜吧,男人應該有點危機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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