羈中馬 作品

第六百十三章 年前回回血

 李龍也沒想到,這還沒回到縣城,狼肉就被賣掉了近一半。

 清水河村比四小隊人還多一些,大喇叭上一喊,說有狼肉賣,不管買不買的來的人可不少。

 “他劉叔,你家買不買?”孟海一說完幾家湊一起買整狼,立刻就有人開始找相熟的人。

 這時候平時顯得比較大方、比較老實的人就比較吃香了,不停有人拽著問。

 “買,咋不買哩?沒聽小孟說嘛,這狼肉和狗肉一樣,大補,這大冬天的不得補一下,我打算弄條腿嚐嚐。”

 “那咱合夥唄?”那個問話的大嬸子一聽就樂了,“俺家要條腿再要扇排骨,咱再叫倆人就夠了。”

 “叫啥倆人?你倆商量好了是吧?一條腿和一條腿加扇排骨是吧?剩下的歸我了!咱三個湊一堆要一頭狼,這就能吃到開春了!”

 這就達成了購買一頭狼的成就。

 這三個率先達成協議,直接過來找李龍。

 李龍讓他們挑,他們相中了一頭個頭中等的狼。

 一頭狼四十公斤左右,那也不能挑太大的,那頭擺在最高處的狼王,顯然就沒人看得上。

 大倒是大,但那六七十公斤,就得六七十塊錢,一下子哪裡掏得出來?

 就算掏得出來,明年開春不種地不買種子化肥了?

 這時候花錢是真的需要算計的。今天能買肉,還是看著這肉便宜,而且是村裡大力推薦的。

 當然,肉也要新鮮。好在冬天能放,等到開春沒吃完,就可以燷著放起來慢慢吃了。

 “四十三公斤三百克,”李龍和孟海兩個一起抬著大杆子秤,孟海的媳婦看著秤星,念出來上面的數字。

 “三百克抹掉了。”李龍放下抬秤的杆子說道。

 “那就是四十三公斤。”孟海見李龍抹了零,便高聲說道,“零頭人家李龍同志給你們抹掉了啊。”

 三毛錢,也不是小錢,咋也能買大半公斤麵粉了。

 三家湊一塊先把錢交了,然後抬著狼去分了。這後面的人看著一頭狼已經被拖走,立刻就加快了成團的速度。

 李龍心想,看來後世的團購,這時候其實早就已經有現實存在的了。

 接下來是兩家湊一起要一頭不大的狼,這頭狼應該是母狼,稱著有三十四公斤,比上頭小不少。

 陸續有人成團把狼抬走,然後還有人繼續過來,在打聽清楚怎麼回事後,有的看熱鬧,有的就迅速的結團稱肉。

 大半個小時後,李龍這邊賣掉了七頭狼,合計二百九十一公斤。

 拖拉機上的“狼山”迅速就沒了一半。

 那頭狼王被大家看的多,但沒有人看中,沒人買。

 反倒是下面的狼頭狼爪和羊頭羊蹄子被人看到了,問價錢。

 “狼頭四塊一個,羊頭三塊一個。狼爪和羊蹄子都是五毛一個。”李龍報出了價格。

 相對算是便宜的了。

 只是那些搞不清楚為什麼差不多大,或者只是略大一些的狼頭會貴一塊錢,因此有的就買了羊頭。

 羊頭賣出去二十一個,羊蹄子賣出去八十四個,都是一個羊頭搭四個蹄子。

 吃不到羊肉,還吃不了羊頭了?

 反正大冬天有的是時間,這羊頭整治的雖然麻煩,但有時間慢慢整治唄,整治好了也是一頓好菜呢。

 況且還有羊腦子。這個時候大多數家長都相信吃腦子可以補腦子,所以弄個羊頭不僅有肉吃還有腦子給孩子補補,就挺好的。

 太陽還剩下半杆子的時候,孟海的院子裡終於是沒人再來了,讓李龍有些意外的是孟海自己買了一頭狼。

 “這頭大狼我就不要了,太大了,吃不完,我弄個小點兒的。”孟海挑了個相對還是比較大的狼,稱一下有五十四公斤——他家的大秤最多隻能秤到五十公斤,這狼稱不了,還是劈下條腿後分開稱的。

 “那送你個狼頭狼爪。”李龍從車斗子裡取出狼頭狼爪放在邊上,“孟連長,這狼頭上有狼牙,你把那四根大牙取下來放著,以後這牙也值錢哩。”

 李龍之所以會把狼頭賣的比羊頭貴,就在這狼牙上。

 可惜目前這邊還沒人知道這玩意兒的價值。

 “好。”孟海也沒想到李龍會這麼說,既然人家說了,那自己就信了。

 “孟連長,看來你們真是不經常出去打獵啊。”李龍有些意外,明明民兵有槍,村子距離山裡不遠,但大家吃到便宜狼肉還挺開心。

 這說明真就沒怎麼打獵。是不會打,還是不能打?

 “其實啊,我們也想拿著槍去山裡打獵,但說實話,有獵槍的還行,沒獵槍的,民兵的這個步槍,我們自保可以,真要去打獵,還有點難。”孟海說了實話:

 “子彈啥的有數,雖然說實話也能弄到其他子彈,但害怕傳出去後有人告。”孟海也挺為難的。

 李龍沒想到這邊槍彈管理的比四小隊那邊嚴的多。

 這就不好說了。

 孟海要殺雞做飯,李龍直接拒絕,喝了碗熱茶後發動拖拉機就回去了。

 “我媳婦懷孩子了,我這說好了早早回去。”李龍說道,“以後有機會,咱們再喝,咋樣?”

 “行,家裡有事,我就不留你了。老何回來我給他說一聲就行。李龍同志,這個秋天……那扎大掃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