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11章


 
“第三條,是楊清泉早些年間收購同江煤礦同福煤礦存在虛假交易問題,涉及收受賄賂,貪汙公款,吃回扣款等多項違紀違法行為。這裡面牽扯出來李氏兄弟長期依附於楊清泉攬工程,做項目,並指向其子楊志超投資三個酒店項目。”

”這條線索最為複雜,極其隱蔽,我們目前沒掌握實質性的證據,但還得繼續查。我需要增派一名人員,咱們分兩組進行。我看前兩天跟著我們辦案的徐嘉偉不錯,浩博,你徵求下個人意見,看願不願意過來,願意的話我就和呂書記請示。”

龐浩博道:“成,沒問題,我現在就打電話。”

“等等,不差這一小會兒,我們先說案子。其實,那天浩博提了一個很有意思的問題,楊清泉的錢到底藏哪裡了?這些年積累下來的,不可能全都轉移到國外,他也不敢存銀行,肯定有大量現金。那藏在哪裡,無外乎上面提到的這些人和地方。”

“如果我們找到了現金,就沒必要繼續往下查,先把人給控制起來,等留置後再慢慢審問,很多謎底自然就解開了。”

廖健眉頭緊蹙問道:“那現在不能留置嗎,泰國華龍錫業公司足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