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79章(第2頁)

“趁我喝多了簽了協議,我當然不承認,他們立馬換了副嘴臉,當天就把我從煤礦上趕出來,說什麼時候有了錢就給我,這不是空頭支票嗎。我找到鄉政府,鄉政府說這是個人經濟糾紛,他們不管。到了縣裡,縣裡說讓我去信訪局,去了信訪局,又讓我通過法律渠道解決。於是我就起訴了,結果法院判下來我敗訴,因為協議確實是我籤的字。”

“聽到這個消息,如五雷轟頂,天旋地轉,於是就開始了上訪之路。市裡省裡我都去了,不管到了哪裡,都以我的案子已被判決不予受理。弄得我人不人,鬼不鬼,家不敢回,只要回去親戚們就堵上門討債。本打算來這邊賺一筆,結果輸得連底褲都不剩,還搭進去全部的家當。”

“後來,我聽說華同集團要收購百盛煤礦,就去阻攔。賣可以,但必須把我的那份補償給我。都不說賺錢了,把成本撈回來就行。可華同集團不管不顧,單方面和李家兄弟簽了協議,賠償了那麼多,結果一分錢都沒我的,嗚嗚……”

“喬書記,求求你了,我聽說你在查華同集團,一定要幫我討回公道,拿回屬於我的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