佚名 作品
第940章
喬巖以自己的辦案經驗出謀劃策,丁光耀遲疑片刻,續上煙道:“林部長在主政景陽市期間,主要政績就是開發區的建設。上百個項目,幾十個建築公司,我熟知的就四個,一個是隆森集團的宋文琦,一個是新灣集團的成文林,其他兩個你不認識,就不提了。”
“他們兩個公司大大小小承建了十六個項目,多以住宅商業為主。交往期間,我沒有收受過他們的任何錢財和物品,更沒有入股分紅,頂多接受他們的吃請。最糊塗的一件事,就是丁晨的事,宋文琦一手操辦的。”
“此外,我沒有打著林部長的旗號干涉參與任何工程,也沒有利用職務之便給他們開綠燈。至於人事方面,去年縣鄉換屆時,我確實給他舉薦過幹部,但沒有任何利益輸送。”
這些,喬巖相信丁光耀所說為真,但有一點他忽略了,宋文琦成立的華安公司進駐金安縣時,是不是他接受林福東的指示落實。在金安縣購買的煤礦,林福東有沒有股份,或者說存不存在利益輸送,這些都是很可疑的疑點。
他不說,喬巖卻忍不住了,直截了當點了出來。如果搞不清這些狀況,接下來很被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