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6章(第3頁)

將張桂枝安頓好,喬巖沒有久留,連夜返回了基地。

這件事雖然是個小插曲,但明顯能感覺到強大的勢力在對抗,喬巖不能再等待,必須加快速度偵辦案件。

是日,在田文斌的安排下,金安縣紀委一下子來了十幾個人,接替臨江縣紀委工作人員入駐基地,還專門帶來了文件,任命喬巖為該案件的負責人。

一同前來的,還有孫佳明。

孫佳明見了喬巖,無比尷尬,想要解釋什麼,喬巖揮手道:“以前的事過去了就不說了,安心辦案就行。”

關於孫佳明的事,喬巖從側面瞭解了下。他確實把相關證據提供給了騰遠建築公司王曉飛,並且收受了對方的5萬現金。之後他意識到自己錯誤,把錢退還了回去。

按理說,這是嚴重的違紀行為,尤其是知法犯法,更應該加重處罰。但現在是用人之際,如果真處罰了他,對紀委內部管理是重大挑戰。何況一旦認定,孫佳明的前途就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