佚名 作品
第2746章(第3頁)
“書記,各位常委,在投票之前耽誤大家兩分鐘時間,講一講自己的想法,第一,我想說的是我們現在還沒有聽到嶽承林同志的任何解釋就推動投票,這對市紀委的工作不公平,也許他們並沒有如大家理解的那樣,非法調查傳喚一個副縣級幹部呢,我覺得應該給嶽承林同志向大家解釋的機會;第二,既然陳林生和那個商人能夠在市紀委的辦案點,就說明他們本身就有違紀或者違法的行為,否則的話,任何一個強力部門或者執法機關都不會無緣無故扣押或者留置一個遵紀守法的公民;第三,從剛才的錄像來看,所謂的‘掃黃’警察,在已知是市紀委的辦案點之後,依然強行破門,他們的行為屬於強闖國家機關的行為,必須進行嚴肅的處理,弄清楚他們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