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75章(第2頁)

苟正文收拾辦公室文件櫃的時候,看見一個檔案袋裡放著的一份材料,他本來想把這份材料留在文件櫃裡的,猶豫了一下,還是把它收進了自己的物品裡邊,他不想把這份材料留在鎮上,這可是他和袁一峰明知故犯的證據,這份材料就是在他的見證下,袁一峰和鄭文達簽訂的有關化工廠投資建設協議。

他以為把這份材料收走了,縣裡就不會發現他們和鄭文達簽訂的真正的投資協議了,可殊不知幾個小時以後,這份協議的另外一份的複印件就會到陳明浩的辦公桌上,正是因為這一份協議,徹底斷送了他的仕途,在監獄裡待了好幾年才出來。

袁一峰此時也在辦公室裡收拾著自己的私人物品,望著這個自己在裡面待了還不到半年就要離開的辦公室,袁一峰要說不後悔那是假的,可後悔有什麼用呢?自己提筆簽下自己名字的時候,可沒有任何人拽著他的手去簽字,這一切都是自己的主觀意願。

上午九點四十左右,徐紅和陸宇斌在高達和縣委組織部一個副部長的陪同下來到了楓亭鎮。

因為離十點鐘開會還有一點時間,肖新亮就把他們領到鎮政府會議室,也就是昨天高達他們開會的地方坐著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