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06章(第3頁)

“你的意思是說我們縣城裡許多違建都是有手續的?”

陳明浩聽到這裡,明白了縣裡街道上許多看似違章建築為什麼可以堂而皇之的立在那裡,而相關部門卻管理不了,因為別人有許可證,就不屬於違章建築,想拆都拆不了。

“是的,因為有手續,城市管理局就沒有辦法要求他們拆除,只好看著證件乾瞪眼,據我們暗查得到的線索,這些發放出來的證件,除了正常的工本費之外,每一個證件根據建築面積的大小不等,都要給他們繳納一定的費用,從一千到一萬不等,並且都沒有收據,其中,秀水路上新開的一間歌舞廳,是在原來臨街的平房基礎上加蓋了一層,據說這個房屋的主人就是劉宗林的小舅子,並且是和劉宗林的妻子共同經營的。”

對於潘華說的這個歌舞廳的情況,陳明浩是知道的,去年亮燈的行動中,他和張東方到過那條路,當時看到那個地方霓虹閃爍,不時有男女青年進出,並沒有在意,畢竟這在大城市已經是司空見慣了的事情,當時不清楚這是一處違章建築。

“你剛才說的情況,證據確鑿嗎?”

“歌舞廳那一處違章建築是跑不了的事實,因為房子的主人就是劉宗林的小舅子,至於收費的事情,我們已經向有違建的幾戶人家瞭解過了,是確有其事,錢都是交給徐善寶的,雖然對方沒有出收據,但他們願意出面證明。”

陳明浩聽完潘華的話,問道:“你說的這些情況給金書記彙報了嗎?”

“還沒有呢,我想等掌握了確鑿的證據之後,再向他彙報。”

“好,那就辛苦你們。”

潘華在陳明浩辦公室說了一會兒話之後,就回到縣紀委繼續安排人員調查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