佚名 作品
第164章(第3頁)
在說到河西分局和治安支隊的問題時,他說道,“據查,河西分局局長吳磊長期和張繼勝保持著密切的關係,多次參與其組織的各種飯局,逢年過節收受犯罪嫌疑人張子浩所送物品和現金,摺合人民幣共計十一萬兩千元,多次得到張繼勝的指示,為犯罪嫌疑人所在團伙成員脫罪,致使犯罪團伙越來越囂張,給各種經營主造成了一定的經濟損失和人身傷害,對社會造成了很壞的負面影響,市公安局治安支隊長鬍錫寶,長期以來,視張繼勝為兄長,感恩於其提攜之力,無視法律法規,除了幫助張子浩團伙在河西區以外的地方脫罪,還在張繼勝的指示下,為其他的違法違紀人員脫罪而出力,其先後收受各種禮品和禮金摺合人民幣五萬餘元,目前這三起案子還在進一步調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