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54章(第2頁)

羅志誠在這邊想了想道:“明輝,你這件事情,你先跟省紀委的楊國遠書記打個電話,將事情來龍去脈,向他彙報一下。到時候,我也跟孟省長敲敲邊鼓!讓楊國遠出面來處理這事!哼,本來這楊國遠,與孟省長關係也不錯!若是他們想法一致,那就好辦了,一定會將路北方當成領導幹部言語粗俗、作風輕浮的負面典型,放在浙陽亮亮相。”

見羅志誠這般意思,而且還要自己向省紀委書記楊國遠打小報告,李明輝心有忐忑。

他猶猶豫豫說道:“羅省長,這能行嗎??”

羅志誠輕蔑地哼了一聲道:“有什麼行不行啊,你不試,怎麼知道行不行?再說了,就算不行,又能怎麼樣?路北方還能吃了你不成!但是……如果成功了,上面趁機將路北方調走,或者調到省裡哪個部門來,你的機會,不就來了嗎?只有他走了,你才能從市長位置上,走到市委書記位置上!這淺顯的道理,你不懂嗎?……再說這人啊,有些機會,還是要自己爭取的。”

李明輝咬了咬牙,應了聲:“好,我這就是打電話給楊書記,向他彙報一下當時的情況。”

在與羅志誠交流這事之後,李明輝還真將自己和路北方發生衝突,以及路北方大包大攬,幫人家少了近40萬元折舊費用,並讓自己滾開這件事情……向省紀委書記楊國遠進行了彙報。

楊國遠與路北方早有嫌隙。他原系省原政法委書記,因為省裡在處理湖陽原市委書記張宏偉私下接受娛樂場所老總好處之事,和路北方的分岐產生意見。當時省政法委書記楊國遠的意思,就是低調處理張宏偉,畢竟這傢伙沒有功勞有苦勞,為湖陽的城市發展做出貢獻,且又是老同志,自然有放他一馬之意。

但是路北方不同意,相反利用掌握的證據,不斷向省政法機關施壓。沒有辦法,最後只得由省政法機關出面,判了張宏偉兩年,沒收部分家產。

此事令楊國遠心中對路北方的不滿如刺在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