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2章(第2頁)

這樓,是吳優潔家族企業承建的!只是她們,已經撤走了!

因為這樓的主體,是省裡申請到的資金。

遠遠要比縣裡的資金,更及時,更有保障。

而且走在這樓裡,路北方覺得時世變遷,好多事情,有些好笑。

曾經,自己在臨河鎮當鎮委書記的時候,就明確反對來建這座大樓,甚至不惜和當時的縣長左秋翻臉,打了他一耳光。

但是,縣長左秋還是四處籌措資金,非得讓項目上了馬!

真是萬萬沒想到啊,現在這房子倒是建起來了。

他卻被關進牢房裡。

而自己,這個當時極力反對建這棟樓的人,卻可能成為這棟房子,真正的主人和第一個享用者!

一想到此,路北方心中不由多了層感慨。

跟著丁敏進了大樓,又坐電梯,直接上了最高層,第16樓。

站在這小高層上面,地處內地小城的半個綠谷縣,都收入眼底。

不得不說,這小城,雖沒沿海城市的高樓大廈,但也有車水馬龍,充滿人間煙火氣息。

站在這大樓上面,丁敏才指著前方寬闊的廣場道:“路縣長,現在縣政府大樓的主體,就這樣了!只是這政府門前的停車場和廣場,以及您看那條進來的路,以及路兩邊的綠化,當時沒有納入省裡的預算,現在,就是這些工程因缺少資金無法施工,致使新的政府大樓無法交付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