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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2章、我覺得版權分成,更合理!

 肖瀟拿出的,是一份歌曲版權分成協議。

 若雙方簽訂協議,歌曲發行後各種渠道的收益均按照簽訂的協議裡的比例進行分成。

 如果歌曲火了,他便可以獲得源源不斷的版權收益。

 論誠意,李毅覺得這種版權分成協議才是最有誠意的。

 同時,也是最為合理的合作方式。

 陳芸熙花了500萬,自己才給她五年《我心永恆》的版權授權。

 許菲想花300萬買自己歌曲的詞曲版權,李毅覺得她多少有點冒昧了?

 許菲和王琳相互看了一眼,拿起這份版權分成協議認真的翻看了起來。

 當許菲看到20%的詞曲版權的分成時,臉上的表情同李毅之前看到300萬買斷協議時的表情相差無二。

 20%的詞曲版權分成,怎麼不去搶?

 許菲腹誹了一句強壓著內心的不滿,蹙眉說道:“20%的詞曲版權分成太高了,即便是……”

 她的話說到一半頓住了。

 許菲話雖然沒有把說完,不過李毅儼然猜到了她想說什麼。

 無非,還想說那些一線大師也沒有這樣的分成。

 而她之所以沒有把話說完,想來是不想把這件事情就此談崩。

 畢竟,自己前面的話已經表明了對那些所謂一線大師不怎麼感冒的態度。

 看的出來,這個女人除了在價錢方面缺了點誠意。

 在其他方面,還是可圈可點的。

 房間內裡的氣氛有些微妙,似乎出現了冷場。

 許菲眉頭緊鎖,在醞釀著該怎樣和李毅討價還價。

 李毅不急不切地乾咳了一聲打破了僵局。

 “許總監,我覺得這種分成協議才是最合理的合作方式,對我們雙方的利益都有保證,風險也能均攤。”

 “歌曲如果大火大家都能多賺一些,反之這首歌若是撲街了,星海還能剩下不少買版權的錢。”

 “我這個人不喜歡佔別人的便宜,也不怎麼喜歡吃虧,總之一切由歌曲的成績說話。”

 許菲依舊保持著沉默,一雙美眸緊緊的盯著李毅。

 呵——!

 “風險均攤”,這話聽著挺好聽。

 但詞曲作者是被譽為“音樂鬼才”的李毅、演唱者是老牌天后王琳。

 這樣的個歌曲,你告訴我這首歌該怎麼撲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