羈中馬 作品

第三百二十五章 魚的後續,顧曉霞出現(第2頁)

    “這幹灘上東西不多,能弄到值錢的嘛,狐子,就是狐狸,皮子是值幾個錢的。獾,這個皮子也不錯。再有嘛……”李龍想了想說,“再就沒啥的。能吃的不少,兔子就不說了,熱的時候有刺蝟,冬天就是呱呱雞,等有空了帶你們去摸去,摸到了炒著吃不錯。”

    “那也不多吧。”李俊峰感覺不滿意。

    “幹灘上不多,山裡多啊。”李龍指了指馬號說道,“我在山裡有些牧民朋友,他們經常放牧,知道哪裡有野東西,比如野豬。碰到野豬群,埋伏好,一晚上打兩個,一兩百公斤的肉,就算五毛一公斤,那也不少錢吧?”

    是這個道理。

    “還有鹿。碰不到鹿,撿到鹿角就能賣錢。”李龍又說道,“狍鹿子角也是的,一公斤好幾塊哩。一對鹿角大的有十幾公斤,這就好幾十塊錢。等冬天,要碰到鹿,打著一頭,鹿皮幾十塊錢,鹿肉留著吃,那鹿鞭啥的,也值錢。”

    “還有就是狼。不過得用槍打,山裡狼大都三五成群的,偷襲可以,不能讓它們給圍著。”

    想著下雪了,哈里木他們應該也該回來了吧?

    “好東西還真多哩……”李俊峰一臉的驚歎。

    “這是活的東西。那藥材也不少,貝母、黨參啥的都怪值錢哩。你們要早來幾天,去山裡挖黨參,也能掙些錢哩。”

    “那就沒人管嗎?”李安國問了一句。

    “咋可能沒人管?”李龍笑了,“山裡有林業隊哩,天天有人巡山——不過我有身份哩。我是林業隊的兼職護林員,算自己人,那就不管。”

    陳興邦算是知道老岳父回到老家,天天吹著在山裡多快活的原因了。有李龍的身份,那在山裡還不橫著走?

    快中午的時候,四個人處理了差不多五分之一的魚,看來這是一個非常漫長的過程。

    但又必須得做。大家都很清楚,既然先前拿了錢,現在就別磨磨嘰嘰,聽話就是了。

    李龍一系列的操作,讓他們已經完全明白,這個才二十一歲的小夥子,實際頭腦不是一般的靈活,完全可以當他們這些人的頭,帶著他們掙錢是沒問題的。

    而且還不會虧待他們。

    那就行了。

    中午是大米飯配著紅燒兔肉。老羅叔不會做麻辣兔肉,就是這紅燒也是看著先前李龍在這裡做過幾回紅燒野豬肉學的。

    味道還不錯。

    “這兔子肉還真筋道。”李俊峰邊啃邊評價,“肉不少,就是沒豬肉好吃。”

    這時候人吃肉講究吃肥的,要入口肥膩,和後世完全相反。因為這時候感覺,肥的才香。

    畢竟大都缺油水,需要補充。

    “有的吃你就別那麼多事了。”陳興邦笑罵著,“在老家,這時候天天喝稀的,也沒見你說啥。”

    “那不是過來條件好了嘛。”李俊峰也是嬉皮笑臉,“建國叔和小龍叔還是面子大,人家直接把兔子送過來了,嘿,真好。”

    “過幾天家裡殺豬,做殺豬菜,肯定也是要把別人請一下。”李安國是和李建國閒聊的時候知道這事的,他一邊吃一邊說了出來,“到時來的人不少吧?”

    “那肯定不老少。”老羅叔笑著說,“去年小龍弄了兩頭野豬回來,建國他們叫人幫忙做殺豬肉,那熱鬧……”

    “那今年肯定也熱鬧……”李俊峰笑著說,“老家殺豬的時候,也熱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