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吃獾 作品
第121章 珍珠之王
‘要不給錢。’
想法才出現,又被他壓下去。
給錢才壞事,這些錢肯定轉手就被他們的父母拿去。
自己小時候遭受了多年的“媽媽替你保管”之痛苦,如何能讓這群小傢伙也遭遇呢?
而且,用軟糖換,跟用錢買,是兩個不同的性質。
陳鋒看了一下空間裡面的軟糖,還有一些。
‘算了,還是給糖吧。’
“來來來,都排好隊。”
陳鋒拿著一個大木盆出來,這是以前周家用來洗魚的。
“先說好,小海螺,只有一顆糖,這樣的,兩顆,大海螺3顆。”
“行不行,不行的話,你們可以自己拿回去煮著吃。”
“我要換。”
“我也要換!”
一個個小傢伙紛紛叫嚷著要換糖,對比他們吃膩的煮海螺肉,還是美味的軟糖,更讓他們喜歡。
陳鋒看向姥爺。
“姥爺,可以換嗎?”
他擔心村裡有人舉報,告他一個非法交易罪。
姥爺笑著說道:“沒事,換吧,我們用糖換海螺吃,做的是虧本買賣,公社那邊沒法斥責。”
按照一個小海螺一顆糖(5釐米以下),一箇中海螺兩顆糖、大海螺3顆糖的方式交換,陳鋒換來了兩大桶的海螺。
一顆軟糖不到一分錢,但漁民根本捨不得花錢買。
大院子裡,全都嘴裡含著一顆軟糖的小傢伙,一個個喜笑顏開,高興品嚐著很可能是出生以來,第二次吃糖。
幾個大人把自家的孩子領走,很快陳鋒聽到了哭聲。
不出意外,他們遭遇了“媽媽替你保管糖”的傷心事。
“我不要海螺了,記住了,別再給我送海螺。”
“那你要什麼?”一個大一點的少年問道。
陳鋒笑著搖頭,說道:“不換了,我的糖都被你們換走了,再來也沒有用,我沒有糖了。”
一群孩子頓時無比失望。
“那你下次來,還可以換不?”
“下次再說吧,回去吧。”
“不行,回去的話,我娘會把我的糖拿走。”
“我的也是,我用柴換來的三顆糖,就吃了一顆,全都被拿走了,我這次一定要吃完才回去。”
陳鋒差點笑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