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風笑我 作品

第17章 為了家人的幸福而努力(第3頁)

他溫柔地抱著妹妹,輕聲說道:“哥哥只是回去上班,就跟大人去上工一樣,待段時間就回來了。”

月光再次通過報紙透射進來,樂樂抬起小臉,認真地問道:“那你也是下午就回來嗎?”

“不是啊,差不多要待個七八天。”

樂樂頓時陷入迷茫,拿出手指反覆數了數,嘴巴立馬癟了,更加傷心了。

“兩隻手那麼長啊,樂樂不要哥哥走。”

聽到妹妹這話,劉平安都產生了動搖。

要不要就不走了,有著金手指在手,我還回去幹嘛?

但是他知道,這不是金手指的事。

他成為了光榮的工人,家裡都以他為榮,他突然不幹了,其他人怎麼想?

而且真要陪伴家裡人,城市裡才是最好的選擇。

現在是60年代,多少村子裡連電燈都沒有,水井也沒有。

真要對家人好,就需要劉平安努力,把家人接到城裡來,住在大大的房子裡,寬闊的四合院。

不愁吃,不愁喝,晚上還有明亮的電燈使用。

讓家裡人都找到城裡的工作,讓妹妹弟弟都有光明的前途。

授人以魚不如授人以漁。

這個道理,劉平安一直都懂。

所以他不能跟個逃兵一樣放棄工作,而是要把家人接到城裡享福。

想通了這點,劉平安更加溫柔的安慰妹妹,各種許諾,才把樂樂安慰好。

“那你一定要回來看我,千萬別忘了我。”

樂樂猶猶豫豫地伸出小手指,劉平安也認真地伸出小手指,跟樂樂一起“拉鉤上吊一百年不許變!”

……

翌日。

劉平安從夢中醒來,眼前又出現了選項。

這次是票。

劉平安嫌棄了看了眼選項,最後在糞票,肉票,布票裡選擇了布票。

糞票他不需要,公社裡有,他個人拿來沒用。

肉票他也不需要,他空間裡一堆雞肉,後續還會有豬肉,牛肉,羊肉……

反而是布票他非常需要。

家裡的小輩,小霞小豔穿得是她母親的衣服,上面全是補丁。

小強小濤穿得也是三叔剩下的衣服,有些大,小強經常跑著跑著褲子就掉了。

樂樂身上的衣服也是用他以前的衣服改的,也是破破爛爛。

大人的更別提了,平安他爸那身衣服,在他的記憶裡縫縫補補了七八年了,上面的補丁比他上輩子得到的小紅花還多。

所以布票是最實際的票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