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5章 婚宴上發生的事(第2頁)
男方媽媽到派出所還說結婚看中的是人,不是錢,媳婦只有居房子的居住權沒有享有權和使用權,媳婦聽話了,以後過戶給孫子,而且媳婦答應要陪嫁一輛車卻沒有看到,太過份了。
女方媽媽說如果是這樣,等於結婚了,還要拿錢出來供不是名字的房子,那不嫁了,反正一分錢彩禮也沒有收過,至於陪嫁,沒有彩禮何來陪嫁。
男方媽媽說我們家族娶媳婦,不看樣貌,就看品行,娶妻當娶賢,你的女兒那麼懶,我家肯娶她已經是三生有幸。
蘇田田說:“這些事,結婚前不是應該談好嗎,男方這樣吃相也太難看了吧,沒有彩禮卻要求陪嫁,房子不寫媳婦的名字,卻要媳婦還貸,女方呢,那些紅包不是可以約定金額嗎?”
劉景澤說:“你們相信嗎,原來新郎根本不知道這套房子是寫自己父母的名字,他以為是寫自己的名字,全款的,只不過不能加女方的名字。”
蘇田田說:“景哥,你好像說打架的是新郎、新娘的兄弟,那具體是指?”
劉景澤說:“新郎的親弟弟和新娘的親弟弟。”
蘇田田說:“我明白了,這套房子寫新郎父母的名字,到時估計可能會給新郎的親弟弟,這是想一套房子娶兩個媳婦,新郎的親弟弟估計是為了給自己姐姐出氣。”
劉景澤說:“可憐的是新郎根本不知道這件事,房子有四成房款是他的,卻給父母這樣擺了一道,至於新娘當初的確同意陪嫁一輛車,她存了一批錢在她媽媽處,結果……”
蘇田田說:“結果那錢被她媽媽給弟弟了?”
雲隨洋說:“車買了,名字是新娘弟弟的,由新娘弟弟在接新娘時開著去男方一圈又回到新娘家了。”
劉照生說:“聽來聽去,好像最受傷的是新郎和新娘,錢是自己賺的,好處都給自己的弟弟了?”
劉景澤說:“對呀。”
藍全聰說:“那最後如何解決問題?”
劉景澤拿起了一粒提子說:“新郎新娘情比金堅,說到了這一步,婚禮肯定要繼續舉行,結婚證已領,至於那些錢,就看他們私下如何調解吧,農莊的損失也是新郎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