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2章 土司分治加推恩

馬良見不用自己提醒,劉禪便已經屏退眾人。

 心下也是感慨,世子殿下果然聰明過人,隨後開口道:

 “世子殿下,五溪蠻之所以被稱為五溪蠻,其實是因為漢人的傲慢,懶得區分各蠻夷部落,將他們統稱為五溪蠻。”

 “其實,在他們內部,許多部落有著不同的習俗文化,長相也有差異,甚至有的語言也不相同。”

 “若想防止其做大,以達到長治久安的目的,臣以為朝廷應當尊重他們的差異,給予他們相應的身份,而不是粗略的將其統統歸於五溪蠻。”

 劉禪深吸一口氣,他聽懂了馬良的話,其實就是分而治之的策略。

 只是許多事情說起來容易,做起來卻難。

 如何才能將這些人分的恰到好處,又能讓他們彼此衝突內耗,這裡面大有學問。

 但劉禪決定,接受馬良的計策,因為這有利於朝廷的長治久安。

 甚至劉禪進一步提出了更完善的細節:

 “各依其文化與習俗,在其聚居之地設立以其族名為名的道,由朝廷正式敕封其君長。”

 “各君長互不統屬,令其自治,世襲罔替,朝廷只管收稅和調停各族之間的矛盾。”

 “這些部族一定要分的仔細,應分盡分,不可囫圇將兩家合為一家,定要他們自己做自己的主。”

 其實,劉禪所說的就是土司制度。

 這時候已經有該制度的雛形了,劉禪只是打算一步到位的將其完善。

 秦朝在統一全國後,首先在南方民族地區設立“道”的特殊行政機構。

 漢沿秦制,繼續在南方民族地區推行郡縣統治之法。

 設立許多郡和屬國都尉(邊境的郡),郡下和屬國都尉下又設若干縣。

 雖然名為郡縣,但其實還是由各蠻夷君長統治。

 實際這就是中央王朝對各民族首領建立間接統治的土司制度的緣起。

 後面土司制度完善,由朝廷正式敕封其君長,名義上土司成了朝廷的官員,但朝廷也正式承認了土司的自治權力。

 也類似於分封制,實際上就是羈縻政策。

 羈縻政策會大大減少朝廷對部族內部事務的干涉,緩和矛盾,甚至還能通過包稅制的方式向蠻夷收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