禿然好像你 作品

第616章 整個廣州都亂起來了(第3頁)

 郡將可以根據自己的判斷,調動自己境內的全部兵馬和民眾,發動上下官吏,進行征戰。

 當然,也是因為只有在江東體系下他們才有這麼大的權力,也就在一定程度上願意維護孫吳政權的統治。

 至少跟對面的漢朝廷麾下的地方官吏相比,他們要舒服的很多。

 這幫人還是老思想,老樣子,以為郡國就相當於地方王國似得,郡太守就是國君。

 以前的府君真的應該做境內一切主,相對於改革進取的漢朝廷那邊,他們則就是保守派。

 在漢朝廷那邊,郡太守雖然權力依舊很大,但主要集中在政治權力,他們是沒有主動調兵的權力的。

 便是在戰時,除了邊郡,內地太守也得在郡都尉的配合下才可以調動本郡兵馬。

 只有朝廷給予了假節之權力的刺史或都督,才算是得到特許,可以憑藉自己的意志動兵。

 某地總督,比如交州刺史的李恢。

 其最大的軍權依仗其實來自於他的庲降都督,即自建寧郡以南地區的都督。

 顧名思義,就是這些地方的一切事物的總督,兵馬,錢糧,政務,李恢都有掌控並且決斷的權力。

 但是他如果要行使庲降都督這個朝廷設立這個職位所賦予的全部權力。

 有一個前提,那就是戰時,便可調動區域內全部的兵馬,發動官吏和青壯,消滅境內叛變或來犯敵人。

 而關鍵的是,戰時這個定義該怎麼去確立。

 朝廷對此也進行了明確的認定規則,首先第一個是外敵入侵,這點毋庸置疑,自古以來都是如此。

 然後就是地方出現叛亂,那麼地方都督需要先奏報朝廷,然後宣佈本地進入戰時。

 戰後朝廷會核實叛亂前因後果,都督本人需要親自入京述職。

 實在不能入京的則由朝廷派遣使者代表皇帝與之奏對。

 第三種則是朝廷主動發動戰爭,宣佈當地進入戰時。

 而李恢之所以敢出兵,便是劉禪宣佈荊南戰局擴大,將南中、交州全部覆蓋了進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