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碩莫薯 作品
第70章 “娛”論
齊燁大致明白了季渃嫣的意思,其實就是製造輿論,將事情鬧大。
京中權貴、官員最是在乎羽毛,哪怕是嵐山侯府這種臭不要臉的府邸也怕千夫所指。
然而京中百姓們最喜歡談亂的就是大人物的醜事,一傳十十傳百。
如果真的坐實了馬存仁與吳勘玷汙“男子”之罪,估計京中沒人會幫著馬岐山撈人。
季渃嫣聰明也就聰明在這,如果敲鼓的苦主是個女子,百姓都懶得談,大家早就習慣了。
京中這些公子哥們哪天不調戲個大姑娘小媳婦什麼的,出門都不好意思和同行們打招呼。
可苦主如果是男子的話,那百姓絕對吃瓜,大吃特吃。
事情傳的越廣,鬧的越大,越對齊燁和阿卓有利。
之前齊燁抓了馬存仁和吳勘,其實是沒有正當名義的,馬岐山一夥人要是以這個為由的話,最後難免要放人。
抓都抓了,肯定不能放,沒有正當名義,那麼就製造一個正當名義,這就是季渃嫣計劃中的核心目的,沒謠,咱現造,沒正當名義,咱現編。
值得一提的是,其實原本齊燁是有正當名義的。
抱央樓老鴇子語棠寫的那些罪證應有盡有,問題是這些都罪不至死,而且好多事都被嵐山侯府的管家與馬岐山給擺平了,真要追究起來的話未必能夠將馬存仁怎麼樣,更何況還抓了個吳勘。
試想一下,假如不提貪墨管理的事,吳勘這邊可沒什麼實質性的證據,再說京兆府還沒和吏部打過招呼將他罷免官職。
段平叫來了仵作,給九溪扒了。
古代仵作並非只是驗屍,活的也驗,其實仵作也是文吏的一種,只不過是賤吏。
段平故意沒讓人做遮擋,遠處百姓放眼望過來都能見到白花花的大屁股。
齊燁覺得這事挺可笑的,太矛盾了。
你說你被玷汙了,沒了清白,尋死覓活,然後還當著上百號人的面光個大屁股,還撅著,朝著百姓撅著,啥意思,破罐子破摔唄?
仵作擱那連扒拉帶懟的,段平極為無奈的站在旁邊記錄著,有傷、淤青、腫脹如何如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