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收復家業(第3頁)
段平臉上笑著,心裡直罵娘。
昨日張瑞山特意交代了,由段平作為齊燁的“屬吏”負責引導熟悉公務。
別看段平只是個“吏”,人家也是個有夢想的“吏”,前朝時本是科舉進士,因得罪了人被奪去功名,之後在京中靠著為百姓寫狀子過活。
張瑞山見其心善總是不收百姓錢財,又頗具文筆,便招入京兆府內領個文吏的差事了。
段平常年出入坊間,對齊燁的“名聲”極為熟悉,心裡可謂是百般不願,誰家好人願意給畜生當狗腿子。
奈何,再有理想他依舊是“吏”,除此之外他也知道,張瑞山是怕齊燁闖禍,話裡話外的意思也是讓他看著點。
“您就在吳勘的班房中辦公,小人為您帶路。”
“好。”齊燁微微看了眼段平,笑容燦爛,昨日二人已經見過,對方挺知情識趣的,感官不錯。
只是回想起對方名字時,齊燁有點懵,光記得姓段,叫什麼卻忘了。
要麼說齊燁情商高不得罪人呢,微微一笑:“問你個事。”
“大人請說。”
“你猜猜你叫什麼。”
“我…”段平無奈至極:“小人段平,刑房書吏,昨日府尹大人交代了,您若是有不通不懂的,皆可問詢小人,公務上有所差使,亦有小人代勞。”
“好,那大家以後就是同事,不,是同僚了。”
段平微微一愣,這還是第一次有官員將他定義為“同僚”。
官吏雖不分家,卻又天差地別,六部九寺之中怕是沒有哪個官員會言說與“吏”地位平等。
“正好,問你點事。”
齊燁一邊朝前走,一邊漫不經心的問道:“我有個朋友和別人打賭打輸了,喝多了腦子不清醒,將名下的一處鋪子抵…送給人家了,但是沒有任何憑據,能要回來嗎?”
“大人口中這位友人可有功名,或是為官,與其對賭之人又是何身份。”
“有區別嗎?”
“若是身份舉足輕重者,最重信守諾,倘若出爾反爾必會遭人恥笑。”
齊燁止住了腳步:“問題是這是我那朋友的家產,必須要回來。”
“要是可要,但一定會遭人恥笑,不過小人也不敢定論,大人還未告知雙方身份。”
“額…”齊燁老臉一紅,指了指自己:“我。”
段平微微一愣,緊接著說道:“那大人無需擔憂,要便是了。”
“你不是說會遭人恥笑嗎?”
段平張了張嘴,沒好意思吭聲。
人家怕遭人恥笑是因要臉,你他孃的要臉的話,還能混成今天這個熊樣嗎,多新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