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碩莫薯 作品

第1037章 划向深淵

齊燁,有了新的動力,驅動帶大家活著回去的動力,那就是回到東海後乾死那個狗縣令!

 野狗這兩個字,深深的刺痛了齊燁。

 曾幾何時,他也是一條野狗,掙扎在人世間的野狗,冷眼旁觀著來來往往的人們,面對高高在上的人們,躲在暗處呲牙咧嘴,當那些被他用戒備的目光看著的人們傳遞出善意時,一切的冰冷都會融化。

 齊燁的要求,很簡單。

 百姓們的要求,同樣很簡單。

 或者說是,他們本就沒有任何要求,自由自在的活著,公平的活著,這就夠了。

 官員,當官的官員,是因為出生的那一刻,註定了某些事。

 或許他腦子比較聰明,或許是他爹有權勢,或許是家族都是官宦,也或許有著很大的機遇。

 這並不代表官員比百姓高貴,百姓比官員卑微,更不代表官員可以將百姓視為野狗!

 齊燁張著嘴,不知該如何說。

 他想告知眼前漢子一個極為質樸的道理,國朝,去救被抓到異國的百姓,是天經地義之事,因為這是本分,是義務,是一種揹負著某種名義、代表著某個群體後,就必須承擔的責任。

 他更想告知眼前的漢子,對方,不虧欠自己,更不虧欠國朝。

 國朝百姓,從一出生的那一刻就開始在付出,辛勤的勞作,為百姓、為官員、為同胞,種植糧食、修橋鋪路、建城造鎮,身強體健者,入營,保家衛國,心思活絡者,經商買賣,便利天下,哪怕是最普通,最普通不過的百姓,只要是活著,都在繳著稅銀。

 百姓,無論是自願的還是被強迫的,只要是活著,都在為國朝做著貢獻。

 從古至今,只有聽說過朝廷對不起百姓的,從未聽說過百姓對不起朝廷的。

 百姓對不起朝廷,這種事,根本不成立!

 既然不成立,百姓沒有對不起朝廷,那麼朝廷必須施以援手,不,應是說必須去對得起百姓。

 既然要對得起百姓,就與恩情無關,與以命相抵,以命相報無關。

 “去守城!”

 萬千話語,最終化為了三個字,齊燁拍了拍漢子的肩膀。

 “相信我。”

 漢子不想離去,想要勸說齊燁,又不知該如何說。

 可漢子已是最“能說會道”的人了,城牆上,那些百姓們,都看著漢子,都期望漢子說服齊燁,說服齊燁離開。

 他們已經被齊燁救出了礦營,這就夠了,這本就是天大的恩情了,他們又豈會任由齊燁死在他們的眼前,這事,不對的,對這些百姓來說,這事,不對,他們說不出來哪裡不對,也不會講大道理,他們只知道,這事兒,不對!

 大喊之聲驚醒了所有守軍,齊燁轉過身,轉過頭,又是使者,一群使者,騎著馬,挽著弓,箭上掛著一封書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