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碩莫薯 作品

第448章 戰將(第2頁)

 反觀季元思,好幾次想要掉頭就跑。

 不能說慫吧,正常反應,齊燁都想跑來著,只是他知道自己一旦跑了,以後他的腰桿就會微微彎曲幾分,這種彎曲會越來越嚴重,直到有一天,彎曲到了極致再猛然挺起腰桿,之後一切都變的那麼理所當然了,並將自己真正的定義成“一個大人物”,至於小人物的生死,何須在乎。

 滿京中都是這樣的官員,誰無少年時,誰不想做名傳千古的名臣賢相。

 只是一旦第一次妥協後,就開始一次又一次的妥協,一次又一次的隨波逐流,最終成為了其中“一員”。

 人們往往會認為暫時的退讓和妥協不過是權宜之計罷了,殊不知,退讓只有一次,這一次就是無數次。

 齊燁,不敢退讓,他知道自己不是什麼意志如鐵的人,因此只能堅守好第一次,不將第一次交出去。

 “姐夫,敵軍大陣動了。”

 季元思手搭涼棚:“姐夫快看,百人左右,要鬥將了。”

 戰鼓聲聲,城牆的力士用力敲擊著戰鼓,穿著甲冑的阿卓與喻斌跨上戰馬,帶領九十九個弓騎營騎卒出了城。

 坍塌的馬臺碎石已經被清理掉了,二百步,也就一百六七十米,這也是為什麼白修竹同意鬥將的緣故,距離城關很近,出了什麼事都能迅速做出反應。

 出了城關,喻斌轉過頭,望向城頭上的齊燁,重重點了點頭。

 斌斌,感激齊燁給他機會,一次又一次給他機會。

 喻斌從未想過自己有一天體會到什麼叫做“知遇之恩”,遇到齊燁後,隔三差五就體會,如今,他想的已經不是如何一展胸中抱負了,而是如何報答齊燁的知遇之恩。

 齊燁身邊很多人都有著這樣的情感,比如公輸甲,想要報答齊燁的救命之恩,再造之恩,季元思,想要報答齊燁的“娶姐”之恩,阿卓,想要報答齊燁的管吃管住之恩。

 “加油!”

 齊燁揮舞了一下手臂,喻斌收回了目光,抽出了馬腹下的長槍。

 “這小子還會用槍?”季元思略顯崇拜:“還以為他用劍。”

 齊燁原本也是這麼想的,離京的時候喻斌是帶著一把劍的,這幾天守城腰間也插著長劍,結果上了陣用的竟是長槍。

 馬站,肯定是重武器,長武器比較佔便宜。

 戰陣上有一句話,叫做不怕短粗,就怕細長。

 槍,也是四大名器之首,武器那個名器,不是什麼門簾子饅頭那個,是刀、槍、劍、棍四大名器。

 與矛相似,柄長於刃,用槍最出名的莫過於趙雲、岳飛、馬超等人。

 戰陣殺伐,槍刃可刺穿盔甲,槍桿可格擋,也可以掄起來當棒子用,急眼了直接當標槍扎出去都行,性價比極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