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42章 故友求救(第2頁)
楊金恆因涉嫌犯貪汙罪、受賄罪、挪用公款罪、濫用職權罪,被南方省監察委員會立案調查,後被南方省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
因涉嫌多個貪汙賄賂犯罪,涉案數額極其巨大,罪行極其嚴重,判決很有可能適用頂格處罰。
此案涉及十幾個副廳和處級幹部。
很多被楊金恆提拔起來的幹部,在其威逼利誘之下,幫其挪用公款私用,還有的人為了買官跑官,主動送上大量現金、黃金或者房產。
李向東本來也在被調查的涉案人員之中。
因為他在臨溪任期尚短,還沒有答應楊金恆要求,沒有為其挪用過公款,算是死裡逃生。
李向東聽說楊金恆被捕後,嚇得身子顫抖不已!
如果不是張俊果決,不為權貴折腰,那兩個億的現金,一旦轉給楊金恒指定賬戶,那他將死無葬身之地,就連張俊也會受到牽連。
據不完全統計,楊金恆貪汙1.2億元,挪用公款2.6億元,案情十分重大!
在案發之前,楊金恆已經做好外逃的準備。
他同時向好幾個心腹部下,以資金短缺為由,要臨時借調數億資金。
只要這筆資金到賬,他就會潛逃國外。
還好,人算不如天算。
天算不如張俊算計!
那天在酒宴間隙,張俊無意中錄到了楊金恆和一個心腹下屬的聊天內容。
楊金恆在那通電話裡面,也是在和某個下屬密談挪用公款的事情!
張俊當時就覺得不對勁。
省城財政如果真的這麼缺錢,為什麼從來不見徐沛生和自己提及?
楊金恆是市委書記,又不管市裡的財務之事,為什麼他要四處調集資金呢?
就算是省城市委需要資金,也可以通過正規渠道融資,而不必偷偷摸摸的找下屬要錢。
張俊敏銳的感覺到此事非同凡響,於是保留了錄音,也成為了舉證楊金恆貪汙受賄的重要證據!
楊金恆被捕後,全省官場發生了不小的震動。
省委召開黨風廉政建設暨深化機關作風整頓工作會議。
全省正處級以上主官,全部參加會議。
省委鄭東方書記,親自主持會議,並發表了重要講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