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冰棍 作品

第694章 調解紛爭(第2頁)

 馬自豪就是水庫的承包商。

 這幾個人,都是臨溪市井石鎮的居民,胖婦女和馬自豪彼此還是認識的人。

 馬自豪自知理虧,漲紅了臉,雙手叉著腰,氣呼呼的說不出話來。

 張俊蹙著濃眉,說道:“幾位,請聽我一言,好不好?”

 馬自豪悶聲說道:“張市長,你是領導,你來評評這個理吧!那純粹就是個意外,而且那三個孩子,擅自把船劃到了禁劃區域,我們的人在岸邊喊,他們也沒有劃出來。禁劃區域就是給快艇使用的啊!”

 張俊虎著臉道:“這是你推脫責任的理由嗎?人家死了兒子和女兒,你還在這裡大言不慚,你是想不負責任嗎?不管什麼原因,人家在你經營的區域出了事故,那就是你們管理不當,更沒有及時營救!這個法律責任,你們必須承擔!”

 馬自豪的氣焰,瞬間就被張俊打了下去,低著頭說道:“對不起,張市長,我、我沒有說不負責任。該我負的責任,我絕對承擔。可是,他們要我償命,這、這可能嗎?”

 胖婦女一邊哭泣,一邊哀嚎:“我那苦命的兒啊!你怎麼跑到那鬼地方去玩耍啊!娘想你了,你快回來,讓娘再看你一眼啊!”

 她哭得心痛如絞,痛斷肝腸,聞者無不為之動容。

 其他幾個家屬,也是一片哀嚎。

 張俊一個頭變成兩個大,安撫好這邊,又要安慰那邊,忙得手忙腳亂。

 遇害者家屬哭得停不下來!

 張俊只得先和馬自豪商量,說道:“責任你們是必須要承擔的!這個責任,分為刑事責任和民事責任。”

 馬自豪嚇了一跳,駭然的道:“張市長,你別嚇我啊!人又不是我殺的!我怎麼還要負刑事責任?”

 張俊沉聲說道:“你都敢承包水庫經營了,你居然是個法盲?那我給你普普法!根據我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條,過失致人死亡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因此,如果景區負責人在管理或運營景區過程中存在過失行為,導致遊客死亡,且該行為被認定為犯罪,那麼景區負責人可能會面臨刑事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