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上月下 作品

第566章 當時明月在,曾照彩雲歸(第2頁)

 “當時明月在,曾照彩雲歸。”

 “好句!好句啊!”

 “但是這句是出自誰手?怎麼從來都沒有聽過?不會是這位李姑娘自己寫出來的吧?若真是如此,我還真是有眼不識泰山了!”

 那人雖然說著什麼有眼不識泰山,但是誰都聽得出來他是在調侃,沒有人相信這樣的詩句會是李明夏一個女人家寫出來的。

 “她?聽說不就是一個鄉下丫頭?要不然一開始也不會在碼頭上擺攤子了,能認識字已經很不錯了,怎麼可能寫出來這樣的佳句?我看這位兄臺你真是喝多了。”

 “哈哈哈哈哈哈哈,隨口玩笑幾句罷了,你怎麼還當真了?這樣的詩句我都作不得,李姑娘……哈哈哈哈哈哈哈。”

 話裡話外的鄙夷聽的人心裡煩悶,肖天越眉頭越皺越緊。

 雖然他也認為這句詩並不是李明夏所作,但是聽別人這樣貶低李明夏他心裡依舊是不舒服的。

 理由很簡單,現在的肖天越依舊把李明夏當成是自己的所有物。

 一榮俱榮,一損俱損,他不喜歡別人看低李明夏的原因也是這個,並不是因為他心裡認可李明夏的“才學”。

 殊不知,李明夏最討厭的恰恰也是這一點。

 她永遠都不可能給任何人當金絲雀,莫說是肖天越,就是天潢貴胄也是不行的。

 “大家安靜一下,聽我說,好嗎?”李明夏對於這些議論的聲音很厭煩,可是她心裡同樣清楚的是這個時代就是這樣,骨子裡就是對女人有很多瞧不起,而且這句詩的確不是出自她手,她也不想說這句詩是自己寫出來的東西。

 開酒樓飯館,她用自己的廚藝說話就可以了,若才氣真是自己的,也就罷了,如今不是自己的東西也就沒必要硬貼在自己身上,以後若是露了餡反而難看了。

 “這句詩並不是我寫的。”李明夏笑著說道,坦坦蕩蕩,沒有任何的不好意思,就像是在說一件很普通的事而已。

 其實對於李明夏來說,這件事還真是不算什麼,所以說的沒有什麼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