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莫太 作品

第176章 強強對戰!

“我們的訴求和事實理由與起訴狀一致,就不重複了。”慕材說,他雙眼凝望著對方的律師,“就強調一點,原告當事人在努力掙錢,有朝一日會還完。”

“被告回應一下!”政法官轉向看看被告席上的洪律師。

“我方答辯如下——”洪律師展開筆記本,慢慢說,“我方催收人員並沒有對原告進行人格侮辱,也沒有進行謾罵!”

“這答辯還真是無恥,竟然直接否定了。”慕材心裡嘀咕著,原以為預想被告律師會從謾罵的程度展開答辯的,還想不到直接否定謾罵的定性。

“理由如下——

第1,被告的催收人員本身的文化方言特點,說話是比較衝,他們表達的時候,給人感覺就是吵架,而原告作為南方人,是不習慣被告催收人員的方言特點。

第2,原告的行為涉嫌貸款詐騙罪,明知不具有還款能力,還無節制貸款,現在逾期了,被告催收人員只想儘快完成回款任務,情緒會激動點,這是屬於正常的履行職責的表現,不存在謾罵的行為。

最後,提醒原告,借錢還錢,天經地義,不要企圖打著法律的旗幟想賴掉借款。”

洪律師合上本子,清了清喉嚨,繼續說道:“答辯完畢!”

慕材聽了,真是無名火湧上心頭,被告律師竟然這樣撇掉了法律責任,如果不進行回擊,那就會誤導法官了,他忙舉起手,表示要回應一下,

“現在不是辯論環節,只是法庭調查階段。”政法官扶了扶眼鏡框,“待會辯論環節再具體展開,我們繼續法庭調查。”

“好的。”慕材點點頭,他調整一下情緒,將要反擊的點,迅速寫在紙上,在辯論環節再進行回擊,不過,他從心裡上也佩服這個律師的答辯,超出了慕材的預判,想不到還可以這樣抗辯,這也是學習到了。

律師常常要在原告與被告的角色中轉化,現在是處於原告,改天說不定,會成為被告一方,被告方的答辯也是原告方律師積攢經驗的途徑。

到證據質證環節——

“由於原告的證據只是一個錄音,在真實性、合法性、關聯性方面,被告律師進行質證。”政法官看向洪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