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莫太 作品

第334章 慕材的言論


 
村長見慕材一臉搖頭否定,想必是要作出解釋了,便靜靜看著慕材,村長雖然沒有受到什麼高等教育,但是他喜歡接觸新鮮事物,每天保持閱讀的習慣,頭腦精靈得很,他知道律師這一類“人精”,多是足智多謀,口才了得,腰纏萬貫,一直以來,他認為律師就是法律的掮客,把法律玩得溜溜的,才能掙大錢,才能生活得體面有架勢。可是,憑著他那雙閱人無數的雙眼和經驗豐富的直覺,眼前這位律師散發出的氣息和神態感官,與以前見過的律師不太一樣,這就引起他的好奇心,更想探究一下這個年輕人的皮囊裡裝的是什麼。

“那你說說,我可要聽聽你的高見,為什麼你不認可我說得,打官司是讓人忌諱的。”村長說著將一隻腿放到另一隻腿上面,兩個深邃的眼神,直勾勾看著慕材,好像要藉著他幾十年的經驗去穿透眼前這個不到四十歲的年輕人那顆沉穩的心。

“好的,那我就娓娓道來,說得不全的,您就補充,說得不好的,您就含量包含,恕後生直言了。”慕材坐直了腰板,與村長面對面,四目相對,慕材雖然比村長年輕四十多歲,但是那因長年訴訟實戰而練就的如泰山般的沉穩性格,加上通過長年的訴訟經驗,看透了人生百態,慕材的心智年齡也許可以跟村長相比拼。

“您作為村長,乃是一村之長,這是全村人對您的認可,也彰顯了您的聲譽和能力,有了您坐鎮,整條村的人才能安定生活,因為有這麼一位長老在把持整條村的正常運作。”慕材的語氣不快不慢,清晰自然,猶如珍珠落玉盤,乾脆清爽,村長聽得直點頭,心裡一番感慨,後生可畏。

“而我也相信,在日常的管理中,您所接觸到的更多是家長裡短,夫妻吵架,兄弟不和,鄰里糾紛等人事糾紛,這些都是自古以來就有的事,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江湖,必然有紛爭。而解決糾紛的方式是多種多樣的,有私力救濟,就是糾紛雙方自行解決,或者是通過雙方推究一箇中間人,來居中解決,還有的是公力救濟,就是採用第三方的權力機構來解決,這個第三方的權力機構解決後具有強制執行力。不管是採用私力還是公力救濟方式,目的都是要解決矛盾糾紛。

而要解決糾紛和矛盾,必然要適用相關的村規民約,還有就是法律規定,必然要有一套的標準來定奪誰是誰非,最初的標準,就是人的良心,每個人的良心就是最基本的標準,做得對還是錯,自己的良心會有初步判斷,但是僅僅有良心是不夠的,因為每個人的認知能力都不相同,接受的教育程度也不同,成長的背景環境都不同,這必然會直接影響個人的良心標準也不一樣。所以,制定紙上的判斷標準就顯得尤為重要了,就衍生出法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