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莫太 作品

第223章 立案成功!(第2頁)

小胖晟看向自己的手,原來叫號紙被夾在中指和無名指之間,他立時像是被凍住一樣,成了一尊雕塑,一動不動好幾秒,然後滿臉尷尬,撓著頭皮,將叫號紙遞給法官。

“撕啦!——”

包公法官將叫號紙嫻熟插入一根小鐵根,然後打開案卷,看了起來,時而眉宇間縮了一縮,時而眼珠子轉了轉,低聲說道:“這個卷宗好熟,是來立過案嗎?”

“對對,昨天下午來過。”小胖晟答應道,心跳加速起來,調整一下呼吸,他準備跟法官pk立案的事了,心裡立下目標——這次,一定要成功立案。

“當事人是外國人,波蘭人,這就是屬於涉外案件了。”法官翻看著卷宗,陷入沉思中,“可能不屬於我們這裡管轄。”

“這怎麼可能,這是一個機動車交通事故案件,事故發生地法院是有管轄權的。”小胖晟還沒等法官說完,急忙補上一句,眼睛裡亮了起來,“這是法律規定,我是查過的。”

“........嗯,這個我瞭解。”法官輕輕斜過頭,盯著小胖晟,看了一會,“我天天立案,難道我還不清楚。”

小胖晟發覺法官有點生氣,但也管不了那麼多,他要繼續對抗,“我不是這個意思,就是提醒一下,畢竟,當事人她是想盡快立案。”

“要立案,我們也得仔細審查清楚啊。”包公法官提高嗓音說道,感覺被這個小夥子將了一軍,不太舒服,繼續說道:“現在這個外國人,在哪呢?”

“呃,她應該還在國內。”

“我要的是確定的回答,不是好像,不是應該。”

“確定是在國內,因為她還在持續看醫生中,這個病例就是證明了。”小胖晟急中生智,翻開了其中一張病歷,遞給法官。

包公法官看了看,就沒有繼續問小胖晟問題了,他拿起了公章,“噔”得蓋了幾個章,又在案件材料空白處,用鉛筆寫了幾個字,又拿出一張地址確認書,遞給小胖晟,沒好氣得說道:“把這個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