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姆雷克撒 作品

第一千六百三十三章:診所(求月票!!!求訂閱!!!求推進!!)

 馬特今晚又住在了診所……其實盧克曾經提議過,要不馬特就搬到這邊算了,一個月,起碼有特麼二十天住在診所,反倒是他的房子快成酒店了,只有沒事的時候,才會回去住。

 搞的福吉都以為馬特搬家了,還打聽馬特的房子租不租……畢竟先克林頓區的治安好了,房價也上來了。馬特那所公寓,雖然老了點,但勝在地方大,位置也不錯。可以租個好價錢,順便可以彌補下他們事務所的開銷。

 說起來事務所,福吉滿肚子怨氣。當年法學院,他和馬特的成績是最好的,打官司的勝率也相當不錯。可和以前的同學一比,他們兩人卻是混的最差的。

 事務所的官司已經排滿了,可兩人卻依然窮困潦倒。就因為馬特這個人太喜歡幫助別人了,動不動就免費給人打官司……這不窮才怪了!要知道,這倆倒黴蛋到現在連助學貸款都還沒還完呢!

 在法庭上他們對人重拳出擊,現實生活中,在房東面前唯唯諾諾。

 福吉雖然支持馬特幫別人,但他反對馬特那種無底線幫助別人,畢竟他們自己也不是生活在真空之中,也需要吃喝拉撒,那些都要錢!這麼說吧,要不是凱看他們實在太慘了,每年給他們一些捐助,福吉和馬特遲早要分道揚鑣。

 不是福吉不好,而是馬特實在太聖人了。福吉要求改善下生活有什麼錯?他也幫助別人,他也有為非作歹,憑啥就不能過的好一點?好人就應該受窮?

 有時候凱也搞不懂馬特到底是怎麼想的,難道他們過的好一點有罪過?幫助別人和自己賺錢有衝突麼?你完全可以拿著有錢人的錢來幫助那些窮人啊?

 他呢?像是有道德潔癖一樣,有錢人的案子是能推就推……當然,倒也不是他仇富,覺得錢髒。只是他認為有錢人隨時可以找更好的律師,而那些窮人就只有他。

 從這一點,凱領會了一件事。那就是最好不要和聖人做朋友。

 畢竟他連自己都不在意,更遑論其他人了。

 要是凱,估計早就敬而遠之了。這裡就說明,福吉這小胖子真的能處,別看他整體對馬特抱怨,可幾年下來,他的確任勞任怨,該做的事情,一點不含糊。對事務所沒能賺錢,他也只是嘴上抱怨,卻從來沒有打算拋下馬特。

 不過按照凱的估計,馬特在這麼發展下去,福吉跑路是必然的,人不能總靠情感支撐,再說了,福吉是他朋友,又不是他老婆,真犯不上跟著他吃苦耐勞,更何況福吉也會有自己的生活,不可能時時刻刻圍著馬特轉。

 對此,凱只能說,福吉做朋友絕對夠義氣,反倒是馬特對自己的朋友,卻忽略了很多。

 由於要給馬特療傷,阿亞拉和克萊爾也就沒時間把病房裡的那個女人的事情告訴給馬特。等到了第二天,克萊爾要上班,而阿亞拉則要回自己嫂子家……她的父母還在波多黎各,她現在借住在她哥哥的房子裡。

 雖然她嫂子善解人意,對於阿亞拉結交新朋友,也抱著支持的態度,但她要是天亮了還不回家,還是會擔心的。

 於是兩人一來二去,居然沒有把這件事告訴馬特……

 心真大……不過也難怪,這兩人一個是行俠仗義的女高中生,一個是午夜護士,每天接觸的都是那些超級英雄……病床上的那個女人,的確算不上什麼。

 所以當那個女人再次張開眼睛的時候,就發現,自己隔壁床上躺著一個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