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姆雷克撒 作品
第一千五百五十章:別搗亂(求月票!!!求訂閱!!!求推薦!!)(第3頁)
羅夏毫不猶豫的說道。、
羅根舉起拳頭和羅夏來了個碰拳:“嘿,夥計!我喜歡你!”
羅夏敷衍的和羅根碰了下拳頭,接著對夜魔俠說道:“馬特·默多克,我知道你。我理解你的想法,也肯定你的立場,但我也有我自己的立場。所以,不要搗亂!”
“搗亂?那可是活生生的人命!”
馬特對羅夏的說法很不滿:“你們不是在討論去超市買打折食物,你們在討論去殺人!”
“你嘴裡的那些個活生生的生命,就在這幾天,屠殺了超過三十人,其中有無辜的流浪漢,一個只喜歡搞發明憨厚小胖子,順便還在長島將一家五口變成了冰凋!這些雜種活下去,又會有多少人因此喪命,那些才是活生生的人命!”
“嘿!夥計!我改邪歸正了,我是你們一夥的。”
鏡子大師看羅夏說的那麼嚴重,立刻反駁道。
他可不希望自己被劃分到必須被幹掉的那一撥。
特麼紐約果然好危險。
警察壓根不打算抓人,他們追求直接擊斃。結果一個民間義警卻追求法律正義……艹!這太魔幻了!
“誰知道呢?”羅夏看向鏡子大師:“我希望你最好是,否則,我會親手了結你!”
按理來說,鏡子大師有超能力,還是比較強力的那種,不需要怕羅夏,羅夏根本沒有任何超能力,他只有超乎常人的意志力,除此之外沒有任何奇特之處。但偏偏鏡子大師看著他認真說話的樣子,卻感覺很害怕,感覺這傢伙真的能殺了他!
“不會!不會!你知道我的,我膽子不大,最多就是搶點錢,不至於不至於!真的不至於!”
鏡子大師快被嚇死了。
羅根也點點頭:“最好是這樣。”
說完,他對羅夏說道:“不用廢口舌了,他不會改的。做我們這一行的,都是犟種,誰也不會因為別人的幾句話就改變自己的信念,真要是那樣,說不得就變的和這傢伙一樣,用自己的能力去犯罪,他和我們不一樣的。”
羅夏點了點頭,沒有再說話。
的確,在這個物慾橫流的世界,下定決心打擊罪犯,不同流合汙,堅持自我的義警,才配的上超級英雄的稱呼。
要不然憑藉那些超級英雄的能力,隨隨便便就可以賺很多錢,完全不需要去壓抑自己,反而去做那些沒有任何好處的事情。
這可比單純的和那些罪犯肉搏來的困難的多。
沒有那份信念真的幹不了這個活。
像馬特,他即便不依靠自己的實力,光憑律師的本事,就能讓他大富大貴!
他做律師的本事一點不比當超級英雄差。
可偏偏,他依然窮困潦倒,很多時候連房租都拿不出來。(馬特的兩個同伴,在劇集裡,離開事務所之後,事業都起飛了,只有馬特還是窮困潦倒)
再比如蜘蛛俠,他家裡一點也不富裕,可他卻從未想過用自己的能力給自己牟利。
當然,託尼和凱是例外,他們不需要為自己牟利。
因為他們已經很有錢了。
這種人,話語對他們沒有任何作用。
見羅夏不再糾纏,羅根才轉過頭來對夜魔俠說道:“沒用的,小紅。這一次凱也會過來,你阻止不了他。別忘了這些人是怎麼惹上凱的。凱是不可能放過他們,即便你把他們交給警察,他們也活不了。”
那是,躲貓貓死,又不是哪一國的特產,事實上全世界的警察都這麼玩。
玩法多種多樣。
比如直接在審訊的時候,嫌疑人襲警奪槍被擊斃。
事後誰也查不出來。
什麼審訊室的攝像頭?
對不起!
攝像頭壞了!
你能怎麼辦?
作為當初生活在地獄廚房的律師,馬特對這一套簡直不要太熟悉!
“我會親自和凱說!”
“隨便!但不要搗亂!要不然連你一起打!”羅根也懶得勸了。
羅根舉起拳頭和羅夏來了個碰拳:“嘿,夥計!我喜歡你!”
羅夏敷衍的和羅根碰了下拳頭,接著對夜魔俠說道:“馬特·默多克,我知道你。我理解你的想法,也肯定你的立場,但我也有我自己的立場。所以,不要搗亂!”
“搗亂?那可是活生生的人命!”
馬特對羅夏的說法很不滿:“你們不是在討論去超市買打折食物,你們在討論去殺人!”
“你嘴裡的那些個活生生的生命,就在這幾天,屠殺了超過三十人,其中有無辜的流浪漢,一個只喜歡搞發明憨厚小胖子,順便還在長島將一家五口變成了冰凋!這些雜種活下去,又會有多少人因此喪命,那些才是活生生的人命!”
“嘿!夥計!我改邪歸正了,我是你們一夥的。”
鏡子大師看羅夏說的那麼嚴重,立刻反駁道。
他可不希望自己被劃分到必須被幹掉的那一撥。
特麼紐約果然好危險。
警察壓根不打算抓人,他們追求直接擊斃。結果一個民間義警卻追求法律正義……艹!這太魔幻了!
“誰知道呢?”羅夏看向鏡子大師:“我希望你最好是,否則,我會親手了結你!”
按理來說,鏡子大師有超能力,還是比較強力的那種,不需要怕羅夏,羅夏根本沒有任何超能力,他只有超乎常人的意志力,除此之外沒有任何奇特之處。但偏偏鏡子大師看著他認真說話的樣子,卻感覺很害怕,感覺這傢伙真的能殺了他!
“不會!不會!你知道我的,我膽子不大,最多就是搶點錢,不至於不至於!真的不至於!”
鏡子大師快被嚇死了。
羅根也點點頭:“最好是這樣。”
說完,他對羅夏說道:“不用廢口舌了,他不會改的。做我們這一行的,都是犟種,誰也不會因為別人的幾句話就改變自己的信念,真要是那樣,說不得就變的和這傢伙一樣,用自己的能力去犯罪,他和我們不一樣的。”
羅夏點了點頭,沒有再說話。
的確,在這個物慾橫流的世界,下定決心打擊罪犯,不同流合汙,堅持自我的義警,才配的上超級英雄的稱呼。
要不然憑藉那些超級英雄的能力,隨隨便便就可以賺很多錢,完全不需要去壓抑自己,反而去做那些沒有任何好處的事情。
這可比單純的和那些罪犯肉搏來的困難的多。
沒有那份信念真的幹不了這個活。
像馬特,他即便不依靠自己的實力,光憑律師的本事,就能讓他大富大貴!
他做律師的本事一點不比當超級英雄差。
可偏偏,他依然窮困潦倒,很多時候連房租都拿不出來。(馬特的兩個同伴,在劇集裡,離開事務所之後,事業都起飛了,只有馬特還是窮困潦倒)
再比如蜘蛛俠,他家裡一點也不富裕,可他卻從未想過用自己的能力給自己牟利。
當然,託尼和凱是例外,他們不需要為自己牟利。
因為他們已經很有錢了。
這種人,話語對他們沒有任何作用。
見羅夏不再糾纏,羅根才轉過頭來對夜魔俠說道:“沒用的,小紅。這一次凱也會過來,你阻止不了他。別忘了這些人是怎麼惹上凱的。凱是不可能放過他們,即便你把他們交給警察,他們也活不了。”
那是,躲貓貓死,又不是哪一國的特產,事實上全世界的警察都這麼玩。
玩法多種多樣。
比如直接在審訊的時候,嫌疑人襲警奪槍被擊斃。
事後誰也查不出來。
什麼審訊室的攝像頭?
對不起!
攝像頭壞了!
你能怎麼辦?
作為當初生活在地獄廚房的律師,馬特對這一套簡直不要太熟悉!
“我會親自和凱說!”
“隨便!但不要搗亂!要不然連你一起打!”羅根也懶得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