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姆雷克撒 作品

第八百五十六章:怪人(求收藏,求推薦,求月票)求保底雙倍!!(第2頁)

“別說風涼話!”韋德的腦袋被那個傢伙肢解扯了下來,連著整條脊椎骨被丟到了門口。“酷!我一直在想要是我的腦袋被打碎之後,還能不能活下來呢,現在看來……我是真的死不了。”

他的腦袋只剩下半拉了,可這阻止不了他的嘴巴繼續說話。

凡妮莎被這一幕嚇得夠嗆。畢竟不是誰都能接受一個半拉腦袋帶著一條脊柱還能繼續說話的場面。

很驚悚!

比恐怖片刺激多了!

“你……你……”

“嗨!寶貝!閉上眼,會做噩夢的!”韋德不想破壞他在凡妮莎心中的形象。

當然,他也沒啥形象可言了。

“各位,能夠告訴我,你們為誰工作嗎?你們應該知道這個話癆白痴是我罩著的,我挺好奇到底是哪個白痴這麼膽大妄為。”是凱終於趕到了。

凱看著三個挾持著凡妮莎的倒黴蛋,微笑著問道。明顯這些人都認識凱,甚至連那個會發光的傢伙也是如此,他看到凱之後,立馬不動了,僵硬在原地,似乎明白,自己就算有點能力,也沒辦法和這個可以天上砍爆數千名外星人的超級英雄相比。

三個人互相看了看,一咬牙,其中一人直接拔出匕首抵在凡妮莎的脖子上。

“放我們走!否則我殺她!”

凱卻好像很震驚的看向他們。

“你們第一次遇到警察?你什麼時候見過警察在乎過人質?”美國這邊的警察可不是為人民服務的公僕,他們就是稍微特殊一點的上班族,在警察條例當中,警察執行公務,最優先的從來都是保護自己的生命不受威脅。他們從來沒有義務保護民眾的生命財產安全,那只是工作而已!沒理由為了個工作把命搭上。

根據美國憲法,憲法已經賦予了公民自衛權,公民擁有自衛權和公開持槍權。

而警務是政府向整個社會提供的一項服務,用以維護平靜、安全和秩序……政府只為“全體公眾”這一整體提供警務,不向社會單個成員承擔這項義務。從某種意義上來說,警察只是一種公共服務人員。(倒是消防員是有義務保證公民生命財產安全)

所以無論是警察還是政府都沒有義務保護居民免受犯罪分子侵害,居民受到罪犯侵犯也無權要求警察和政府承擔責任,除非原告和警察、政府之間存在特殊關係。

也就是說,如果現在凱就可以拔槍,直接把他們連同凡妮莎一起打成馬蜂窩!

而凱所需要的承擔的責任,除了社會譴責之外,屁事都不會有,連民事責任都不會有。

事實上美國警察擊斃人質的事情還真不少。

這種事受人詬病很久了。但問題是在美國的體制下,如果不這麼做,願意但警察的人會變得非常少,而美國那種垃圾治安,少了警察根本玩不轉。要知道美國的公務員比例之中,警察的佔比是百分之六十三!全世界最高,說一句這裡是警察國度一點也不誇張。

三個傢伙頓時有點慌。

哪有這樣的警察,畢竟事是這麼個事,但光明正大這麼說的,還真沒有。

“喂喂!我叫你來是為了救我女朋友的!不是讓你把她打成馬蜂窩的!”

“閉嘴!我就是這個風格。”

事實上在警察當中,還真有不少持有這種觀點的人,就是不受威脅,因為如果歹徒成功了,那麼也就意味著,挾持人質的概率會大大增加,因為那些罪犯知道,警察會怕人質挾持。這反而會造成人質挾持變多,造成更多的無辜受害者,反倒不如一開始就堅決不受威脅,急了連人質一起幹掉,那些罪犯就明白了,挾持人質除了會讓自己的罪變的更嚴重,甚至會被當場擊斃之外,沒有任何好處,這反而會減少類似的事情發生,從而保護更多的無辜者。

保護人質和堅決不妥協,這兩種看法都不能說錯,只能說後者更讓人難以接受,即便在理性上這種做法其實更好,要是全世界都這麼幹,相信沒多少人會無聊的跑去劫持人質。可問題是誰又能一定保證這種事不落到自己頭上?更何況這玩意的確和政治正確背道而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