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姆雷克撒 作品

第六百二十章:協議(求收藏,求推薦,求月票)終於寫出來了!求月票!!(第2頁)


紐約號角報的總裁詹森·詹姆森。

紐約號角報是紐約乃至全美國都極具影響力的報紙,他們的宗旨就是獨立精神,事實就是,絕不偏頗!

說白了,他們就是超級槓精!

他們喜歡區別於大眾的觀點來解讀實踐。

這種槓精精神,被很多人推崇,並認為這才是真正的獨立精神,這讓他們的公信力非常高。

就比如上一次針對洛杉磯警察的輿論攻勢,號角報就沒有隨波逐流的批評警察,到了後面,輿論翻轉,號角報又站了出來,大唱言論自由的重要性,並暗示洛杉磯警局有誣陷那些記者的可能性。

這就是號角報。紐約第三大媒體集團。

他們的總裁詹森·詹姆森,是集團第三代掌門人,也是讓號角報達到現在高度的功臣。

他在輿論界的地位非常高,很多記者都視他為偶像。

也是因為如此,詹森·詹姆森才會出現這裡。

他代表那些被告媒體尋求和解的。

或許在很多人看來,凱的這次訴訟不過就是要那些媒體賠點錢而已,沒什麼大不了的。

可事實沒這麼簡單,錢?對那些媒體背後的資本來說,錢從來不是問題。真正的問題是公信力。媒體,特別是嚴肅媒體,最重要的就是公信力,要你講的話,能讓別人相信!

沒有這個,嚴肅媒體的話誰聽?

所以他們不在乎錢,他們在乎的是不能敗訴!

事實上凱給與他們的懲罰也是如此,16億美元的賠償?

呵,想啥呢?除非那些法官都是傻缺,才會讓凱的16億賠償要求被通過。凱勝訴之後連律師費都賺不回來才是真的。

錢從來不是凱的願望。畢竟那麼多媒體,16億分一分每家需要付出的就不算太多了。至少他們負擔的起。真正讓他們負擔不起的是假新聞的帽子,是公信力的喪失!



這可比16億要貴的多!

所以賠錢可以!但不能敗訴!

事實上從起訴被聯邦法院接受之後,這些媒體股價的損失就超過16億了!

於是沒辦法,他們必須讓這件事結束。

所以他們請求詹森·詹姆森出手,讓他來和凱和解。

這看起來很奇怪,畢竟號角報和這場官司沒什麼關係。可實際上並不是這麼回事,號角報的確和訴訟沒關係……可和詹森·詹姆森有關!

他的家族是做傳媒的,而且做得很大,這就意味著他手底下並不只擁有號角報一家媒體……至於為什麼一說到號角報就會聯想到號角報,完全是因為詹森的家族企業的基礎就是號角報,他也在號角報上花費了最多的心思,甚至他的辦公室就在號角報總部。

詹森是事件相關者,又比較超然,和紐約警察沒什麼樑子,由他做代表是最好的。

“謝謝你能來見我,韋恩探長。”詹森在外界的形象一直是一個孤傲頑固古怪的老頭,誰都敢懟。可和凱相見的時候,他本人表現的很和藹,並沒有公眾面前那種盛氣凌人。或許是看到凱的疑惑,詹森很快解釋道:“不用懷疑我的態度,我很尊敬你。不是因為您超級英雄的名聲,而是因為您警察的身份。”

“事實上我更喜歡你警察的身份,你為了洛杉磯民眾,不顧危險站出來和那些怪物戰鬥的畫面讓我極為欽佩!我不喜歡超級英雄這個詞,我始終認為超級英雄都是目無法律、有危險的強大能力、藉此譁眾取寵的人。相比之下,更應該得到尊重的是像您這樣的警察、消防隊員、急救人員和其他第一線應變人員和軍人等,那些超級英雄輕而易舉地奪走了人們的關注與讚賞。而那些該獲得讚賞的人,卻始終默默無聞,我認為該讓全球人民意識到這點,這才是報業從業人員的職責所在。”

詹森老頑固的性格立刻就顯現出來。

事實上對於詹森的觀點,凱並不討厭。因為是實話,看看最近的那些輿論就知道,人們熱心的討論超級英雄,可卻對犧牲的警察報道很少,這不公平。哪怕凱也是超級英雄,他也依然這麼認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