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姆雷克撒 作品

第五百二十三章:有錢人(求收藏,求推薦,求月票)第二更4800字求票


神盾局的人趕過來,想要射擊,結果他們剛剛抬槍,就被一群警察舉槍圍在了中間。一群黑衣人只能老老實實把手方下,沒辦法,警察可比犯罪分子蠻橫多了,別看警察在輿論媒體面前慫的一匹,可對付其他人,那就真沒什麼顧忌。美國警察的權力很大,原因是他們有執行法律的自由裁量權。自由裁量權是指,警察可以自主決定他們在執行具體法律時將採取何種程度的行為,他們可以自主選擇執行或不執行哪些法律。

在美國,當面對警察執法時,要聽從警察的指令,否則很容易被控妨礙執法或是蔑視法律,從而遭受到嚴重後果。美國每年約有400起警察開槍導致民眾死亡的事件。美國最高法院的裁決有其明確的規定——如果一個罪犯拒捕,警察可以合理地使用致命性武器來消除這種抵抗。至於什麼是合理地使用致命性武器,需要在現場的警員依據實際狀況做出判斷。如果嫌犯使用致命性武器從事犯罪,警察可以開槍;如果警察認為不開槍會造成更多民眾受到傷害時,警察也可以開槍。

最明顯的一個例子,就是“別動”一詞的含義,美國法中的“別動”就是不要有一切動作,包括手、語言、身體各個部位,哪怕動一下手指都會被認為是要採取行動、抵抗被捕,警察可以採取必要行動,包括開槍直接擊斃嫌疑人。

所以哪怕是神盾局特工,也最好在這個時候聽警察的話,不然打死也白打。

菲爾無奈的看著一臉戲謔的凱。

當初凱之所以會跑到洛杉磯,就是因為菲爾自作主張,利用FBI的身份想要強行將凱調進神盾局,結果把凱惹毛了,直接利用託尼的關係,跑到了洛杉磯。

結果,現在凱都看到他了,可還是給他搗亂。

“凱……我知道,上次的事讓你很不舒服,可你也不能……你知道那個蝙蝠俠帶走了什麼嗎?”

“不知道。”凱很無所謂。神盾局是很牛,可你能管得著他一個小警察嗎?

答案當然是管不著。

事情總是有兩面性。包括凱的身份也是,按理來說,凱就是一個小警察,就身份上來說和菲爾不能比。可反過來,他的身份夠低,也讓神盾局管不到他的頭上。

神盾局能影響到市長,甚至州長,但那又怎麼樣,神盾局讓市長和州長來找他麻煩啊!

最嚴重最嚴重? 也就是讓凱背個處分。畢竟凱可是洛杉磯的明星探員,絕對王牌。為了這麼誤會? 就讓警察局把他開了?警察局又不是神盾局開的。而且凱的處理? 沒有任何問題。

他又不歸屬於神盾局管轄? 神盾局的人無權對他下令。

他的應對沒毛病。

“那可是……”菲爾剛剛想起來? 方舟反應爐是機密。他只能換個說法:“這可是託尼·斯塔克非常重要的科技產品!”

凱扭頭看著走來的託尼:“聽說你東西被搶了? 是嗎?”

“對啊。”託尼奇怪的看了眼菲爾,他在奇怪? 為什麼這些人會知道自己的方舟反應爐?這東西應該是機密才對? 奧巴代是他自己告訴的,佩珀也是他告訴的,可除了他們,還有誰知道?

“被奧巴代……咯? 就是那個東西。”託尼實話實說。

反正他對神盾局好感也沒太多。畢竟當初他父母的死,和這個組織也有一定的關係。

凱給菲爾做了一個‘你看’的表情:“那也就是說,剛剛那位? 不是沒有搶劫你對吧?”

託尼自然不可能承認蝙蝠俠搶劫自己,畢竟那可是救命恩人,雖然他不想承認自己被救的事實。“沒用? 那是一個熱心市民。”

凱再次對菲爾做了一個‘你看’的表情:“你看,我剛剛的做法沒有錯,我阻止你們這些不明人員對一名熱心市民的襲擊。讓你們免於了投訴和起訴。感謝我吧,菲爾!”

菲爾算是看出來了,這倆人對自己都沒什麼好感。

“那是一個危險人物!”

“是嘛。丹!丹!”凱扭頭喊丹過來。

“頭兒?”

“我們有接到針對剛剛在天上飛的那個傢伙的相關報警嗎?”

“沒有。”

凱再次看向菲爾。

菲爾扭頭就走? 別人擺明了不甩他? 他能怎麼辦?

“嘿,菲爾!”凱喊了一聲。

菲爾扭頭。

“這一次看你的面子,我就不把你們抓起來了。下次不要帶著人到處亂串,會引起誤會的!”

反正普通警察不知道神盾局,抓他們毫無壓力。最多就是抓錯了,還能怎麼樣?

另一邊,託尼也不幹示弱。他立刻就在單獨通知了佩珀,說明了這裡的情況,讓她立刻找人來收尾。反應爐被蝙蝠俠拿走了,那就算了。可奧巴代身上的鐵霸王,他是一定要回收的。

奧巴代的這套戰甲算是最成熟的鋼鐵戰甲原型機,再加上那個二代反應堆,怎麼能讓別人拿走?其次16區實驗室裡的電腦資料全部得弄走或銷燬,毛都不能留給神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