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姆雷克撒 作品

第四百三十四章:刺殺(求收藏,求推薦,求月票!!!)


就在凱和伊莎貝拉閒聊裡,時間一點一點的過去,歌迷會也算圓滿完成。

其實安保工作大多數時候都是像這樣子,波瀾不驚,甚至有點無趣。可對安保人員來說,這樣卻恰恰是最好的結構,不出事就是好事。等到歌迷會結束,麻辣雞也在一群工作人員的簇擁下回到了化妝間。

斯圖爾特他們也漸漸向後退聚集,只等將麻辣雞送到酒店,他們的工作也就完成了,他們的工作內容中並沒有要保護麻辣雞日常安全的內容。他們原本就是臨時工。

麻辣雞再次遇到凱,也非常謙遜的和凱聊了一會兒,雖然凱不喜歡她的歌,對她的行事作風也有點不認同,但對她本人卻沒什麼意見,相反因為亞歷桑德拉的原因,凱也知道一點這位說唱歌手的為人。

亞歷桑德拉之所以會和麻辣雞成為朋友,就是因為麻辣雞這個人非常講義氣!

別看這個有點看起來有點不入流,但身在娛樂圈,亞歷桑德拉對人心詭譎早就見識了很多,娛樂圈裡沒好人,這一點不誇張。像麻辣雞這種講義氣的人,在娛樂圈中就好像一個哈士奇在狼群中一樣,看著很像,可實際上非常特立獨行。

越是遇到越多壞人,就越覺得好人可愛。

大概就是因為這個亞歷桑德拉居然和麻辣雞意外的合得來。

而對凱來說,東方人永遠對‘義氣’兩個字有著天然的親近感。古往今來,中國有三種人最為人歌頌:忠臣孝子,義氣無雙。

對國人來說,一個人再壞,可但凡只要沾上這三樣,人們就認為這人也不是沒有可取之處。凱同樣如此,以前他遇到過一個犯人,那傢伙基本算是無惡不作,搶劫殺人等等,罪行累累,凱和同時為了抓住他,整整用了半年,跑遍了小半個中國,才最終抓住他,當時抓住他的時候,一群人恨的牙直癢癢。

無他,這人就是一個混蛋。

哪怕他被抓住了,也一副死豬不怕開水燙的樣子,對公安機關的審訊拒不配合,要不是有紀律,凱甚至想給他上手段,都不為得到口供,就想為那些無辜受害者出氣!

但就這麼個人,在見到自己瞎眼老孃之後。又是跪地磕頭,又是大罵自己不孝,不能給老人養老送終,還連累老孃幾十歲的人被拉到警察局。

那模樣要不是在現場,凱都不相信是真的。

當時別說是凱了,就連一些老刑警都感動的稀里嘩啦的,甚至都動了惻隱之心。

但回過頭想想,這個人是好人嗎?

當然不是!

可就是國人對人最質樸的看法,一個人如果是忠臣孝子,義氣無雙,那他再混蛋也有可取之處。

雖然說真的有些偏駁,可問題是這玩意已經刻入了中國人的文化基因當中,沒法改變的。

所以儘管凱對麻辣雞的很多東西都不算喜歡,可對她本人卻不討厭。

“怎麼樣?成為大明星是什麼感覺?”

凱問道。

“還不錯!”麻辣雞先是收著回答,可下一秒就破功了。“好吧,我撒謊了,當大明星實在太棒了!”

和很多成名之後的明星,會故意裝逼說什麼成名之後,自由少了,不能過普通人的生活了,工作增多了,和家人朋友少了之類的話,好像他們成名之前所做的一切努力真的只是單純為了夢想一樣。

都搞不明白這幫人什麼心態。既然成名這不好那不好,那你拼死拼活成名是為了什麼?就為了受罪?

真要讓那幫裝逼犯做回普通人試試!

反倒是麻辣雞的反應更加真實,誰不喜歡萬眾矚目,萬千寵愛呢?

布萊恩一直在旁邊,看到凱那麼熟稔的和麻辣雞談笑風生,也有點想搭話。倒不是追星,他早就過了那個年紀,要是三十年前倒有可能。他只是想找麻辣雞取經,不是那種‘取經’,是真正的想要讓麻辣雞給點建議,好讓自己的女兒能夠在這條路上有個借鑑。

但話到嘴邊,他反倒不知道該怎麼說了。

就這樣,他一直糾結到他們從體育館後門走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