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姆雷克撒 作品

第四百三十一章:神話招式(求收藏,求推薦,求月票)求推薦票!!!


一直到回到酒店,他都沒想明白,這個傢伙到底咋想的。靶眼的拳腳功夫其實相當好,可問題是他的優勢不是這方面啊!這傢伙的能力最適合做刺客,還是遠程刺客。凱之前一直都在防備他的黑槍,結果防了一整夜,這貨都沒有動手,等天亮了,他卻自己走出來了……這算什麼?怒送人頭?

不過這也正常,神經病人思維廣嘛。對於靶眼,凱沒怎麼重視過,殺了也沒什麼特別的想法,甚至談不上高興還是不高興。但沒想到幹掉他之後,居然還有意外之喜。

凱在殺死靶眼的一瞬間,終於歐皇了一回,靶眼的異能‘標靶’被金手指給奪取了!

所謂‘標靶’,其實是凱自己給它取得名字,精確一點形容應該叫做必中!這個能力最厲害的地方在於,只要是投擲出去的東西,都能命中目標!(包括子彈)。

總之這能力看起來不算強,可實際上相當逆天。曾經凱不是遇到過一群可以讓子彈轉彎的刺客嗎?現在凱也能辦到了,而且更誇張。甚至哪怕凱手中拿根牙籤都能把人給射穿!

看看靶眼曾經的戰績吧,他的一些戰績包括利用撲克牌撕裂人的喉嚨、吐出自己的牙齒穿透敵人的頭骨、把紙飛機扔到一個遙遠的屋頂和用一根牙籤扔在一百碼(91米)外的窗口並殺死了一個人。

當然,其實這個能力對凱的戰鬥力提升並不算大。但問題是,金手指的爆率實在是低,低到每一次獲得新能力,凱都有種中彩票的感覺。就是高興!

就這,凱心情良好的享受著阿福安排的早餐。

但洛杉磯警察就沒那麼好運了。

一大早,他們就接到了報警,在一個小巷裡,有人死了。

這沒什麼,洛杉磯的確是一個夢幻般的城市,到處是五光十色,但同時,它也不缺乏黑暗,而且不比其他地方要少。死人,在這地方並不罕見。事實上洛杉磯的治安狀況一直不怎麼地。

可當去現場的警察將受害者照片傳到指揮部之後,一切就不一樣了。

被殺的人是靶眼!

金並是一個喜歡躲在背後操控一切的人,他不太喜歡拋頭露面,甚至很多認識金並的人,一直都不知道,金並是全紐約最大的黑幫頭子。但靶眼不一樣,這傢伙是一個瘋子,所以比起他的老闆金並,靶眼就出名的多!

這傢伙如果不是金並在背後幫他擦屁股,估計早就榮登十大通緝犯榜單了。

但即便如此,靶眼依然很出名。

至少洛杉磯有一大票警察認識這個瘋子。

於是乎,洛杉磯警察們瘋了。

靶眼被殺了,誰殺的?目的是什麼?帶來的後果是什麼?

有些消息靈通的人更加擔憂了,擔憂靶眼背後的金並!

越是瞭解的人,就越是明白,這個低調的黑幫教父到底有多麼大的能量!

靶眼的死,就像是一個預兆,一場戰爭即將到來的預兆!

至於戰爭的另一方是誰?

警察現在已經不太關心了。

他們要擔心的是,戰爭即將發生在洛杉磯!

為了避免這種事的發生,洛杉磯警方決定儘快查出兇手,儘量讓戰爭遠離洛杉磯!

於是洛杉磯警方派出了精兵強悍來偵破這起案件。

喬·韋斯特,洛杉磯南部分局警長。南部分局一向是洛杉磯警方的老大難,這裡是黑人、墨西哥裔、西班牙裔聚居區,治安非常差,1992年洛杉磯暴動就是從這裡開始,哪怕到了現在,這裡的人依然不信任警察。

喬·韋斯特是洛杉磯南部分局最好的刑警,而且資格非常老,在警界也非常有名氣,這一次,洛杉磯警方對他下了死命令,一定要查出兇手。

“為什麼我們要對一個罪犯的案子這麼用心?有這功夫還不如多關心下那些在街頭賣藥的小混混,他們才是毀掉我們社區的罪魁禍首!”喬·韋斯特是一個很老派的黑人警探,他痛恨罪犯。他經歷過1992年的那場暴動,他從來不認為那是為了公理和正義而發生的運動,那是一次赤裸裸的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