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章:驚變(求訂閱,求推薦,求月票)求月票!!!(第3頁)
可只有他自己清楚,自己到底犯下了什麼罪名。
反正現在他的生活已經一團糟,為什麼不讓自己輕鬆一點呢?如果真的能為朵拉.蘭討回公道,那至少他內心的愧疚會少一點。
……
“啊!!!!!”
碰!
凱和其他人呆在房間外面,聽到裡面的哭喊和爆炸聲,一個個面面相覷然後聳了聳肩。只要是正常人看到那捲錄像帶,都會是這個反應。一點不稀奇。
大約十分鐘過後,已經有點虛脫的馬丁從房間裡走了出來。
他沒問這卷錄像帶是怎麼來的,也沒問他們為什麼找自己,而是直接問道。
“我該怎麼做?”
看到那捲錄像帶的瞬間,哪怕是馬丁這樣缺乏責任感的混球,也無法忍受那些禽獸繼續逍遙法外。
“幹掉那幫禽獸!”馬修堅定的說道。
馬丁是芝加哥警察總部情報部的人,這份錄像帶想要堂而皇之的變成證據,需要馬丁的幫助。他可以給這份證據一個合理合法的來源,至於具體怎麼做,馬丁絕對比他們這幫人知道怎麼操作。
為了防止有人掩蓋這份證據,在馬丁來之前,這份錄像帶就被錄製了很多份。一旦事情有了變化,那麼他們就將錄像帶公佈,讓民意來反推案件繼續調查。
畢竟邪教再怎麼樣,也無法和民意對抗。
在這個國家,民意就是一切,哪怕這個邪教後面有再強的後臺,一旦引發公眾抗議,那麼當局就必須做出反應。
同樣,在這個國家,民意又從來沒代表過一切。
比如那個著名的‘戀童癖億萬富豪’傑弗裡·愛潑斯坦,這位老兄簡直就是一位傳奇,這貨買下了一座小島,然後用一架波音727飛機開闢了所謂的‘洛麗塔特快’,到處收羅各種未成年少女來招待那些達官貴人,這些貴人中包括了前總統比爾·克林頓,英國安德魯王子、維密老闆威克斯納等等等等。
2005年,愛潑斯坦受到性侵少女的刑事指控,經過警方長達11個月的臥底調查,愛潑斯坦在2008年被捕,但憑藉其在執法機構中的權力關係,佛羅里達州的檢察官同意不起訴他,最終只面臨不到兩年的監禁,期間還有接近自由的工作假釋。在此期間,他獲准每週可以有6天,每天最多12小時離開服刑地點,待在自己的辦公室……
這特麼也是監禁?這也是法律?
這件事簡直讓美國司法威嚴蕩然無存,社會上也民意濤濤,可那又怎麼樣?各個媒體不允許報到,所有抗議被視而不見,受害者的吶喊被無視,調查案件的人員被威脅,被調職等等等。
總之,一切都要按照最壞的打算來。
可惜,現實再次開了一個玩笑。
第二天,凱找到庫珀副局長,這位副局長現在可是風光得意,但追根溯源,他的風光得意,凱的功勞最大。既然如此,那麼庫珀是不是該回饋一下?
“你要我幫忙搞一張搜查令?還特麼是針對芝加哥教區大主教?嘿,夥計,你確定你沒發瘋?”
庫珀是天主教徒,對於凱的要求,震驚兩個字已經無法形容他當時的狀態了。
凱沒有多逼逼,反正讓庫珀看著辦。
庫珀也很頭疼,這叫什麼事嘛。
就在兩人僵持之下,凱想著是不是拿出錄像帶的時候,一個電話打進了庫珀的辦公室。
“喂?這是庫珀。”庫珀苦著臉接起了電話,然後他的臉色一變,像是見了鬼一樣。“你說什麼?”
“不不不,你說誰?比利.李.塔特爾?我們芝加哥教區的大主教?”
“他在哪被殺的?”
“家裡……”
庫珀一臉懵逼的掛斷了電話,對著凱張張嘴,想要說什麼。
而凱,臭著臉轉身就出去了,要個屁的搜查令,現在他可以堂而皇之的走進那個混蛋主教的房子,然後做自己想做的任何事!唯一的問題是,那個混蛋居然死了!線索又特麼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