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姆雷克撒 作品

第三百一十四章:槍戰和追車(求收藏,求月票,求推薦)4300字求月票


跑出辦公室之後,凱非常粗魯的將貝絲撲倒。薩吉這會兒立刻走過去,一把抓住貝絲的後領,將她拉到拐角,那裡不僅是視野死角,同時牆壁也更厚實。

另一邊,肉球將一件防彈衣丟給凱。

凱抓住防彈背心,一邊給自己穿上,一邊和爬上屋頂的波特曼聯繫。

“波特曼!找到射擊點了嗎?”

“還在找!”波特曼有點氣急敗壞的回答道。

波特曼是狙擊專家,按理來說找到敵人的射擊點是非常容易的事,可現在波特曼找遍了所有可能的位置,都沒看到敵人。這絕對是波特曼的恥辱,一個狙擊手受到別人攻擊之後,居然找不到敵人的狙擊點,這太業餘了。

“嘿!有沒有哪位朋友幫下忙,讓那傢伙打兩槍,讓我好找到他!”

這種話對一名狙擊手來說絕對是恥辱,可波特曼是沒辦法了,只能出這個餿主意。

凱到沒有去責怪波特曼,他太瞭解波特曼了,雖然他人看上去不靠譜,但吃飯的手藝卻不容置疑,現在連他都發現不了對方的位置,十有八九對面的傢伙真的有兩把刷子。

“肉球!”凱對著肉球擺擺頭,示意讓他吸引火力。

肉球憨厚的大臉立刻苦逼了起來,雖然他不怕子彈,但打在身上疼還是一樣的疼。可老大發話了,他也只能硬著頭皮衝了。

他也不等房間的煙霧散去,就衝進辦公室,來到窗口對著外面一通掃射。

對面的狙擊手並沒有立刻離開自己的狙擊點,所以當肉球這麼大一個目標出現在他的視野裡,那個狙擊手毫不猶豫的開槍了。

然後肉球被一顆子彈打翻在地。

“sh-t!”肉球躺在地上不斷的揉著自己胸口,那一槍正中他的心口,差一點就讓心臟驟停,背過氣去。“波特曼!你個混蛋找到那傢伙了沒有?!!”

“沒有!你得再來一發了。”波特曼的聲音中滿滿的都是幸災樂禍。

“你確定?”

“我非常確定!”

“你們兩個!別特麼鬧了,趕緊!你們老大我長這麼大,還第一次被人堵在自己家裡!給我找到那個混蛋!我要扒了他的皮!”凱聽到兩個混蛋居然在頻道里聊了起來,立刻火冒三丈的吼道。

“好吧,你是老大,你說了算。”肉球非常沮喪的爬起來,舉起槍再次掃射起來。

殊不知,對面的狙擊手差點被肉球嚇死,他看的清清楚楚,他打中那個大胖子的胸口,可沒想到沒幾秒鐘,這貨又生龍活虎的爬起來了!沒聽說有什麼防彈衣可以擋住狙擊槍子彈的!

他也不信邪,於是再次上膛。

啪!

肉球再次被擊倒。

不過這次波特曼終於找到那傢伙了。

“頭!我找到他了!法克!真的假的,這傢伙離我們起碼有五公里!他用的是火箭吧?!!”

現今世界最遠狙擊記錄是由美國的克雷格·哈里森創下的,他在阿富汗南部的一場遭遇戰中,利用一支L115A3狙擊槍,在2475米之外精準“秒殺”兩名塔利班武裝分子,解救了一名深陷重圍的英軍指揮官。

可現在有人居然直接大波歐(雙倍),還指哪打哪。這在波特曼看來,簡直比玄幻故事還玄幻。要知道,2475米,狙擊槍的子彈也要飛10秒左右,這期間風力、空氣溼度乃至溫度都會讓子彈偏離。軍事專家經測算認為,從2475米之外擊中目標,其成功的幾率不到百萬分之一。可現在,剛剛那個狙擊手,已經連續開火七八槍了!

凱也被震驚了,難道是什麼黑科技?

“我不管他是怎麼做到的,波特曼,給我盯住他,報方位,我帶人去弄死他!”

“收到!”波特曼覺得這有點困難,因為距離太遠了,別人就算移動,他也沒有辦法牽制,可軍人的天職就是聽從命令,他只管盯住目標,就算丟失目標,也是之後的事。

“薩吉、肉球跟我走,其他人留守,保護貝絲小姐!”對面的敵人明顯不是什麼善茬,帶著局裡的同事過去,純屬送菜。

可沒等他走兩步,他的手機響了。凱原本沒打算接,連看都沒看,就直接掛了。可這個電話非常倔強,響個不停。凱也無奈,拿出手機。是羅根。

“羅根?你有什麼事?我這邊有點忙,如果不是很重要的事,我過會給你打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