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姆雷克撒 作品

第二百九十四章:政治正確(求收藏,求推薦,求月票)4800字求月票!!(第3頁)


“我想我們需要向野生動物保護局上報了。”

“動物保護局,動物保護局,動物保護局,那些混蛋除了裝模作樣還能幹什麼?什麼都幹不了!我現在要做的就是拿上獵槍那些狗孃養的!”

羅伯茨家的老爹,這會兒已經憤怒到失智。他們這些農場主已經不止一次想要獵狼或是其他什麼東西,但問題是那些什麼動物保護局一直都在阻攔,他們一直在勸說他們,要求農場主保持冷靜,他們會處理。

可現在……處理個毛線,這些動物保護局的人只是在農場周圍架設一些聲波驅趕器。按照羅伯茨老爹的話說,他活了六十幾年,第一次聽說用噪音把野獸趕跑的。從他爺爺那輩開始,對付野獸都是用獵槍!

“那是一幫白痴!”

這是羅伯茨對那些動物保護局的評價。

“好吧,雖然我也覺得他們是白痴。”凱無奈的說道。他真的這麼認為,凱倒不是反對野生動物保護,可現在問題是事情鬧到這個地步,不管是為了保護野生動物還是為了保護周邊的居民,他們都必須採取措施了。可那些動物局的人不知道是不是全是極端動物保護者,反正他們的態度非常敷衍。

“可問題是,我沒有執法權。我如果幫助你,我會被告上法庭。甚至如果我發現你有所動作,我還需要攔著你。”

“法克!這是什麼鬼法律!我只是在保護自己的財產!”羅伯茨老爹憤怒的叫道。“你是治安官!我們選你,就是希望你能保護我們!可在幹嘛?!傻等著那幫白痴同意?!!”

美國法律規定私人財產神聖不可侵犯,當事人遭遇到任何侵犯私人財產的行為,當事人都有權使用自己可以使用的任何手段來保護自己的財產。

比如,如果有人闖進你家,你完全可以開槍。因為那是那是你的房子和土地。



可不知道什麼時候,政治正確正在改變這個國家的某些傳統。比如現在。西方國家現在都有這個趨勢,某些政治正確正在甚至開始挑戰憲法。記得一個新聞,說是在西班牙,一個素食主義和環保主義者,闖入一家農場‘解救’了19只兔子……然後還倒打一耙,說農民怎麼怎麼殘忍冷血什麼的。

就這居然還得到大量的支持,更可怕的是,警察居然放過了這些人……

凱記得上輩子看到這個新聞都驚了,說好的私人財產神聖不可侵犯呢?凱是執法者,他本能的就覺得這完全是胡搞瞎搞,人權是法律的目的與源泉,如果連法律的根本都動搖了,那法律還有什麼用?

而私人有財產神聖不可侵犯,擁有私有財產是每一個人的自然權利,這也是人權的一部分。

(我在查資料的時候,看到很多說什麼,中國現在沒有確立私有財產神聖不可侵犯……我都不知道該說什麼了,政治課沒上過嗎?我們國家在憲法和物權法中都明確規定私有財產是不可侵犯!只是沒有使用“神聖”一詞而已,這只是一個純粹立法過程中語言修辭方面的問題,也不知道為什麼有那麼多人這麼恨自己的國家,連黑都是毫無底線,毫無根據的黑,國家虧欠你們了?莫名其妙)

凱搖了搖頭,沒有接話。而是對身邊的薩吉說道:“最近公路那邊出現了很多超速和危險駕駛,你把局裡的人都調過去。最近我們的資金有點緊張,必須創收。”

然後不管羅伯茨老爹,直接走了。

羅伯茨老爹看到凱這個樣子,差點氣死。還好薩吉的老爹沃恩先生攔住了羅伯茨。

“你傻啊!警長都去公路那邊查超速了,誰管你幹什麼?”

薩吉咧嘴露出了自己整齊的白牙,給了一個誰都懂的笑容之後,就離開了。警察不好看著一幫人拿著槍去獵狼,那就乾脆不看不就好了。

反正打獵而已,不需要警察幫忙。

這下羅伯茨明白了,雖然他覺得凱這是脫褲子放屁,但這樣皆大歡喜,凱不違規,他們也辦事了。

於是立刻聯繫了周邊的農場主,帶著男人們直接進山。

可不過一個小時,羅伯茨家的老大就急急忙忙跑到警局找到了凱。

他是來報案的。

聽到報案,凱挑了挑眉毛,一臉無語。

“好吧,現在我想我們不需要動物保護局的允許了。”

因為就在剛剛,一群農場男人在森林裡找到一具屍體,屍體上有動物保護局的證件。

至於為什麼不需要通知動物保護局,那也很簡單,死人了,就歸他們警察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