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姆雷克撒 作品
第二百二十六章:寫著寫著睡著了……(求收藏,求推薦,求月票)(第3頁)
當時的美國很自信,因為英國為了對付法國,已經沒多少力量在海外了。就連留在美洲的海軍力量也少的可憐。陸軍更別提了。嚴格來說,美國當時的敵人只有加拿大殖民政府。
反正在美國眼中加拿大已經是砧板上的肉。
結果,倒黴的美國人忽略了加拿大人的抵抗意志,以及他們對宗主國英國的忠誠,然後美國人慘了。最後英國人聚集了加拿大民兵直接艹翻了當時的美國,一路殺到了華盛頓,順便把總統府和國會大廈給燒了。這也是後來為什麼總統府稱之為白宮的原因。
雖然這已經是幾十年前的老黃曆了,可後來美國也沒拿出什麼像樣的戰績。
總體來說,依然是弱雞。別說歐洲人了,就連美國人對自己的戰鬥力有多少都存疑。至少熟悉歐洲的史蒂夫並不看好自己家鄉的大兵。所以當維克多站出來大言不慚的時候,他才會一副質疑的樣子。
“怎麼?瞧不起我們?”維克多顯然對這個小白臉老鄉很不爽。別人都沒說什麼,你一個美國人居然瞧不起自己人,這簡直豈有此理。這感覺就好像現如今的中國人看那些崇洋媚外的二鬼子一樣。
史蒂夫自然不會表露出這種情緒,連忙把話題岔開。可維克多不幹吶,於是非要和史蒂夫練練,讓他知道知道,他們大美利堅也是有好手的。
史蒂夫倒不會和一個大頭兵置氣,可史蒂夫的隊員卻不一定了,他們能被史蒂夫挑選出來,一個個自然也是精英,加上和史蒂夫同甘共苦這麼長時間,感情也是有的。看到史蒂夫這麼挑釁,他們自然坐不住,於是答應和維克多來一場比試。
戰鬥的結果其實根本不用說,自然是突擊小隊大敗虧輸。
事實上如果不用一些超常規的手段,凱都拿這兩兄弟,他們的自愈能力實在太過於誇張了。凱自問是見過世面的主,也被嚇一跳。他們是神族的後代,可在自愈這一項能力上,他們甚至超越了他們的祖先。
這也是讓凱十分不解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