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千一百六十三章:求月票!!!求訂閱!!!求推薦!!!
碎了?!!
凱和托爾嚇一跳,要知道從開戰到現在,他們雖然無數次打中刀疤王……這個刀疤王真的沒法躲,目標太特麼大了。除非是瞎子,否則不可能打不中,這已經和敏捷無關了。
但說實話,傷害真的有限。
還是那句話,目標太大,他們造成的傷口看著很嚇人,要是一個人類有這麼大的傷口,整個人都沒了,變成分子消散在了空中,結果放在刀疤王身上,最多就是骷髏眼,而且下一秒就復原了……毛事沒有。
但現在……被雪魔一記野蠻衝撞,直接撞碎了!
碎了啊!
雖然不是稀碎的那種,但也沒好到哪去,最起碼有幾千上萬塊!
同時兩人非常默契的扭頭看向了不遠處還在甩腦殼的哥總,哥總顯然也注意到了這邊的情況。這會兒他已經停止了渦輪增壓形態,恢復到了黑胖黑胖的普通形態……當然黑還是以前一樣黑,但胖嘛……最起碼小了兩號。這要是放在哪個現代人身上,絕對……立馬上醫院。
特麼瘦成這個鬼樣子,已經不能用減肥來形容,鐵鐵的是坐下啥病了!
至於泰坦嘛……單純是餓的!
現在哥總很憂傷……他變醜了。對於哥斯拉這個種群來說,越強壯,脂肪越多,就代表著基因越強大!
這個和人類擇偶有點異曲同工之妙,但又有點不同。
我們人類往往喜歡“以貌取人”,尤其是在擇偶這件事上,外貌的好壞往往是基礎條件,就像我們常說的“有眼緣”,其實就是根據樣貌來衡量的。然界中的動物之間會不會嫌棄對方的外貌呢?這個問題要分開來說,因為自然界中的動物也有“以貌取人”的,也有其他衡量標準的。在自然界中,大多數動物不會以貌取人,它們的擇偶標準很統一:健康且強壯的個體,對於這類動物來說,外貌如何是不會考慮的,在這裡我們舉兩個簡單的例子:獅子和猴子。
獅子是唯一群居的貓科動物,它們過著“一夫多妻制”的生活,雄獅在獅群中擁有著絕對的交配權。通常一個獅群只有1-2頭雄獅,其中兩頭或以上雄獅的是它們在流浪時(雄獅在獅群中長到2-3歲時就會被趕走,成為流浪雄獅)組成的聯盟。通過殘酷的生存挑戰,當雄獅成長到5-7歲時,它們就已經具備了很強的競爭能力,此時它們會向其他獅群的雄獅發起挑戰,當戰勝對方後,它們就擁有了自己的獅群。
在此期間,母獅們的選擇是被動的,因為它們在雄獅為了“王位”爭奪而大戰時,往往屬於旁觀者,儘管流浪雄獅的勝利可能給自己的孩子帶來滅頂之災(1歲以下的幼崽會被新獅王殘忍的殺掉,目的是為了刺激母獅再次進入發情期),它們也無動於衷。由於雄獅從2-3歲開始流浪,自己捕獵和麵對其他食肉動物的威脅(比如鬣狗群),所以它們各個都是身經百戰的,在戰鬥中,它們是會受傷的,這些傷可能在軀幹,也可能在臉部。在肯尼亞的保護區內,動物學家就曾拍到過一頭流浪雄獅,它在挑戰其他獅群的雄獅時意外被抓傷了臉部,而且傷勢非常嚴重,其左眼甚至已經失明瞭。如果獅子以貌取人的話,像這種形象顯然已經不可能被選中了,但事實上經歷過失敗後,這頭雄獅再次挑戰了一個獅群的獅王並且成功了,到現在它已經是兩頭成年母獅的“丈夫”以及7只獅子幼崽的“父親”了。
最起碼對於食肉動物來說,戰鬥力遠比樣貌更加重要。
猴子也是這樣,早在2016年,海南南灣猴島上就發生了一次“猴王”更替,原本這個獼猴群是由一隻顏值還算比較高的獼猴“花臉”統治著的,但是在這一年族群有有一隻成年的獼猴開始私下裡拉幫結派準備“謀反”。終於在12月的一天,這隻獼猴向花臉發起了攻擊,雙方激戰四天(白天遇到就打,晚上休息),最終花臉被打敗,新猴王成功上位,而它與上面說到的獅子一樣,也是一隻眼睛意外失明,所以得名“獨眼”。因此,所有需要決鬥來爭奪交配權的動物,其實都不會存在“以貌取人”,因為相比較樣貌,動物的戰鬥力(強壯程度)才是它們選擇配偶的主要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