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陽之涯 作品
第377章 大力出奇跡(第3頁)
如果不打這場官司,信不信要不了多久,國內打火機在海外,幾乎要被團滅了。
國內打火機行業,因為不能在海外銷售,眾多打火機廠商,未來只能淪為國外打火機品牌的代工廠,為了一點代工費,瘋狂內卷壓價,最後都便宜了zippo、科樂比、都彭、比克還有日苯、棒子的打火機廠商。
打得一拳開,免得百拳來,這一拳不打,可就要被國外打火機廠商,圍起來群毆了,火炬集團必須打出去一拳才行!
另外,還有一點,火炬集團是組建了全國打火機進出口協會不假,整個行業也都知道,經貿委、外匯司、工商等部門支持火炬集團。
可想要讓整個國內打火機行業,都信服火炬集團,聽從火炬集團的調令。
那火炬集團就必須做出表率來,必須要有絕對的威望,讓整個打火機行業的公司、從業者,都相信火炬集團這是為了整個打火機行業,而不是一己私慾,還有什麼,比跟老歐洲等打這場反傾銷公司,效果更立竿見影的?
李東陵看著顧大楊從滬上發過來的,對這場反傾銷官司的資料,其中還有他的個人見解,哪怕身為法學門外漢的李東陵看後,都不由感覺茅塞頓開。
顧大楊的這份資料,讓李東陵看到從法律上,打贏這場官司的希望,雖然這跟李東陵之前推行這場官司的想法,有些不太一樣。
李東陵敢推行火炬集團打這場官司,準備乾的,就是大力出奇跡!
真指望打官司,之前李東陵壓根沒準備能贏,而是準備拖下去,不惜一切代價拖下去,然後就是瘋狂搶奪海外市場!
先佔據亞洲市場,再去歐洲跟比克、都彭等打火機廠商開戰,哪怕賠錢,也要把它們給弄死。
等到比克、都彭等歐洲打火機廠商,都被卷死了,苦主都沒了,原告都破產,甚至被火炬集團收購了,還打個什麼官司?
至於反傾銷稅,加就加唄,反正等老歐洲本土打火機廠商都被幹掉了,老歐洲流通的,全是火炬集團的產品,到時候加多少稅,火炬集團就連本帶利加上,賣給歐洲用戶!
再“深表歉意”的告訴老歐洲打火機用戶真相,不是火炬集團要漲價,而是老歐洲某些人,故意徵收高額稅,不想讓老歐洲人用物美價廉的打火機,看到時候誰受不了。
這種方法講究的是大力拋磚,就是一路橫衝直撞,講究大力出奇跡,最後的結果,很可能是比克、都彭等老歐洲打火機廠商遭受不住,尋求跟火炬集團談判,達成一個兩邊都能接受的和解協議,結束這場戰爭。
但顧大楊發過來的資料,讓李東陵看到了,從法律上,打贏這場官司的希望。
其中最重要的一條依據,就是,國產打火機是一次性打火機,而老歐洲的打火機標準,是可充氣式打火機,兩者對於普通人來說,可能真沒感覺到有什麼區別,但對於摳字眼的法律來說,這就是兩款完全不同的產品!
就像圓型饅頭跟方形饅頭,普通人感覺這玩意不就是一樣的嗎?
但在法律上,它們倆,就是完全不一樣的東西,那憑什麼老歐洲的打火機廠商,說國內打火機傾銷,兩邊賣的產品壓根不一樣好不好!
(本章完)
國內打火機行業,因為不能在海外銷售,眾多打火機廠商,未來只能淪為國外打火機品牌的代工廠,為了一點代工費,瘋狂內卷壓價,最後都便宜了zippo、科樂比、都彭、比克還有日苯、棒子的打火機廠商。
打得一拳開,免得百拳來,這一拳不打,可就要被國外打火機廠商,圍起來群毆了,火炬集團必須打出去一拳才行!
另外,還有一點,火炬集團是組建了全國打火機進出口協會不假,整個行業也都知道,經貿委、外匯司、工商等部門支持火炬集團。
可想要讓整個國內打火機行業,都信服火炬集團,聽從火炬集團的調令。
那火炬集團就必須做出表率來,必須要有絕對的威望,讓整個打火機行業的公司、從業者,都相信火炬集團這是為了整個打火機行業,而不是一己私慾,還有什麼,比跟老歐洲等打這場反傾銷公司,效果更立竿見影的?
李東陵看著顧大楊從滬上發過來的,對這場反傾銷官司的資料,其中還有他的個人見解,哪怕身為法學門外漢的李東陵看後,都不由感覺茅塞頓開。
顧大楊的這份資料,讓李東陵看到從法律上,打贏這場官司的希望,雖然這跟李東陵之前推行這場官司的想法,有些不太一樣。
李東陵敢推行火炬集團打這場官司,準備乾的,就是大力出奇跡!
真指望打官司,之前李東陵壓根沒準備能贏,而是準備拖下去,不惜一切代價拖下去,然後就是瘋狂搶奪海外市場!
先佔據亞洲市場,再去歐洲跟比克、都彭等打火機廠商開戰,哪怕賠錢,也要把它們給弄死。
等到比克、都彭等歐洲打火機廠商,都被卷死了,苦主都沒了,原告都破產,甚至被火炬集團收購了,還打個什麼官司?
至於反傾銷稅,加就加唄,反正等老歐洲本土打火機廠商都被幹掉了,老歐洲流通的,全是火炬集團的產品,到時候加多少稅,火炬集團就連本帶利加上,賣給歐洲用戶!
再“深表歉意”的告訴老歐洲打火機用戶真相,不是火炬集團要漲價,而是老歐洲某些人,故意徵收高額稅,不想讓老歐洲人用物美價廉的打火機,看到時候誰受不了。
這種方法講究的是大力拋磚,就是一路橫衝直撞,講究大力出奇跡,最後的結果,很可能是比克、都彭等老歐洲打火機廠商遭受不住,尋求跟火炬集團談判,達成一個兩邊都能接受的和解協議,結束這場戰爭。
但顧大楊發過來的資料,讓李東陵看到了,從法律上,打贏這場官司的希望。
其中最重要的一條依據,就是,國產打火機是一次性打火機,而老歐洲的打火機標準,是可充氣式打火機,兩者對於普通人來說,可能真沒感覺到有什麼區別,但對於摳字眼的法律來說,這就是兩款完全不同的產品!
就像圓型饅頭跟方形饅頭,普通人感覺這玩意不就是一樣的嗎?
但在法律上,它們倆,就是完全不一樣的東西,那憑什麼老歐洲的打火機廠商,說國內打火機傾銷,兩邊賣的產品壓根不一樣好不好!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