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西有個大掌櫃 作品

第530章 反手掏出兩部王炸經典(第2頁)

 《十二怒漢》故事的核心是一項西方法律體系中一個經典的制度——陪審團制度。

 陪審團這一詞最早是由英文翻譯而來,其實更加具體的稱呼應該是臨時公民審判團,在英美法律體系中一些案件審理的過程中,會召集特定人數的有選舉權的公民參與決定嫌犯是否起訴、是否有罪,這部分人員組成的團體即被稱為陪審團。

 陪審團分為大陪審團和小陪審團。大陪審團只適用於刑事案件,由23人組成,其主要職責是決定是否起訴,可以在任期內審理若干起案子;小陪審團一般由6—12人組成,一案一組,小陪審團則直接參加案件審判,決定被告人是否有罪,在民事訴訟中則是決定被告人是否要賠償。

 可以說,陪審團的意見將對法庭的最終審判起到決定性的影響,陪審團完全有權抗議法官的判決從使得案件重審,甚至在一些嚴重的案件之上陪審團的最終意見將直接影響被告的生死。

 而《十二怒漢》的故事就是圍繞著十二位陪審團成員和一起懸案所展開的。

 二十世紀五十年代,正是歐美一些國家經濟和工業高速發展的時期,同時也是罪惡瘋狂在城市滋生的時代。

 某城市的一座貧民窟中,一位父親被人發現死在了家中,而該案件的第一嫌疑人為死者十八歲的兒子。

 案發後嫌疑人很快被警方抓獲,經過警方的調查,案件的情況很快便浮出了水面,法院迅速對該案件發起了審理,並很快將要進行最終判決。

 參與這場案件陪審的是生活在當地的十二位公民,他們來自各行各業,有巧舌如簧的廣告商、仗義執言的建築師、正義勇敢的上班族、歧視平民的新貴族、追求真相的的鐘表匠、精明冷靜的銀行家、只趕時間的推銷員......在場的每一個人都有自己思考和說話的方式。

 在這起案件審理的最後階段,所有人都聚在了陪審團休息室中討論案情,而討論結果必須要一致通過才能正式結案。

 面對法庭上控方所提交的目擊者的證詞和警方找到的兇器這些鐵證如山的證據,幾乎所有人都認為這場判決已經沒有任何再討論的必要,被告那位十八歲的男孩就是殺害自己親生父親的兇手,只有八號陪審員堅定的認為被告無罪。